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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爱偶像:我爱偶像——林子闳_650字

  未曾走过的路,未曾见过的风景,在这个世界里,你是我心目中永远的偶像,永远的向往……——题记
  在三年前的一天,我在电脑上看到了你,你那呆萌呆萌的眼神在众多明星当中格外显眼。从看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了你,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忘记那呆萌呆萌的眼神。
  一年后,我从网上知道了你的名字——林子闳,心想:人长得帅,名字也不赖!也就是从那时起,我认定了你这个又帅又酷有时还犯点小糊涂的偶像,。当时只知道喜欢,因此也就没有想到偶像的每一句话都可以成为向着目标进发的动力!
  在七年级的一次考试中,我在离开家准备去学校之前特意的看了你的微博,你发了这么一条:”最近大家给我留言说快要考试了……“在这条微博内,你给所有快要考试的红(闳)茶加油打气,鼓励她(他)们,我看了之后,信心倍增,到了学校一个劲儿的复习,终于考出了一个好的成绩!
  这是我意识到,原来偶像的力量可以这么大!因此我更加的关注起了你,知道《明若晓溪》要在2015年的暑假播出,你饰演的是牧流冰,当我得知你接到兵单说过不会当逃兵一定要去当兵时,只得默默的送上我最衷心的祝福。
  你是我偶像,就算你去天涯海角,即使我人去不了,可心会追你到天涯海角!
    初一:许艳妮

第二篇我爱偶像:我的偶像_700字


  在二十一世纪,各路明星纷纷四起,唱歌跳舞样样都有,但他们却不是我心中真正的偶像。
  我心中那位偶像,长得没有李冰冰的美貌;也没有李宇春动人的歌喉;更谈不上天王天后那身后乌泱泱大片粉丝,她甚至面容干黄,还有不少皱纹;她甚至声音嘶哑,五音不全;她甚至知名度极低,只有几十人认识她。但在我眼中,她那枯黄的面容,仿佛可爱的花朵;她那道道皱纹,都是初升的月牙儿;她那无力的声音都如阵阵天籁。因为我爱她!
  我心中那位偶像,没有周杰伦般举手投足的时尚;也没有电影明星精湛的演技;更没有郭敬明那超好的文笔。她甚至不知周杰伦为何物;她甚至没有一次能欺骗我;她甚至连一封家长回执也无法好好写出。但在我的眼中,她的一举一动都让我迫切学习;她的每一次伪劣欺骗,都是让我感动的善良;她的一字一句,都是世界上最美的文章,因为我爱她!
  我心中的那位偶像,没有成龙的一身正气;也没有李连杰敏捷的身手,更谈不上韩红那无私的善良。她甚至有时偷偷贪上点小便宜;她甚至无法跳上一块不高的石头;她甚至因为怕被骗而不给街边小乞丐施舍点点钱财。但在我眼中,她贪的小便宜也是点点可爱;她笨拙的身手也是宛如杂技般精彩;她那小气的冷漠也是一种明智。因为我爱她!
  她也许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但仅有我的安危时刻也无法放下;她也许会不会做很多简单的道理,但她从没有不知道爱我;她也许做不到很多简单的动作,但她永远不会放下保护我的双臂。
  她是我的母亲,也许她会有不少缺点,但总是会对我很好。就像老舍先生笔下的母鸡,虽然欺软怕硬;虽然有一点功绩就骄傲,但她是一名母亲。她负责,慈爱,勇敢,辛苦。她伟大,因为她是一名母亲,是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所以她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初一:钟长江

第三篇我爱偶像:[我的偶像]我的偶像_350字

  人人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TFboys!
  记得有一次,我去买美术本。买到的就是TFboys画画本,这是我和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又一次,是在网上听到他们唱的歌——-《青春修炼手册》。
  最后一次,是在电视上《疯狂的麦咭》看到的。
  从此,他们就成我的偶像了。
  我现在呀,就一直用TFboys的东西:明信片、文具盒、书包……我真的对他们着迷了,在上学、放学的时候,我都在唱着他们的歌,有宠爱、青春修炼手册,还有魔法城堡。对了,我最喜欢他们唱的魔法城堡,让人感到温馨。
  我天天做白日梦,希望能加入他们的一员,陪他们一起唱歌,一起舞蹈。但,这是不可能的。
  TFboys,我爱你们。
    六年级:汪炜博

第四篇我爱偶像:关于偶像的作文:偶像不偶像_1000字


  偶像——比喻盲目崇拜的对象。从这个层面上看,似乎它的贬义成分比较多。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一概念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
  在我看来,偶像并不是将你喜欢或者崇拜的某个你认为厉害的人当做你茶前饭后的闲谈对象并且乐不此疲。每个人对偶像的定义在于TA的偶像是谁。偶像的档次高低也决定了一些人对这个偶像的看法。
  很多人崇拜某个偶像其实也不过是自己一时冲动罢了。
  但是,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不偶像的偶像让全球几亿人疯狂——迈克尔杰克逊。他是个伟人。是被误解最深的伟人。他给予了世界最大的关怀,世界却泼了他一身脏水。他的魅力使每一个喜欢他的人对他都有复杂的感情。或许有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或许有父子父女之间的关爱之情;或许有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但是,我相信更多的感情是一种信仰。
  对,一种一生的信仰。
  或许有很多人不理解,我们这种“追星族”是不是太疯狂?那我要告诉你们:“我们与追星族挨不上边。”。
  作为他的粉丝,我们都清楚,我们不像一些追求那些所谓帅气可爱的偶像的人。他们把偶像当做遥不可及的梦。而MichaelJosephJackson对我们而言,除了信仰,他来得像家人一样平常。
  在这里,我也不得不提起关于他那些已被澄清的绯闻。
  他的肤色并不是漂泊而是家族遗传的白癜风。
  他并不是同性恋。
  他并不是怪物。
  他并不是那种会伤害孩子的人。
  他更不像现今一些两面三刀只能借助包装来赢取关注的,连三流明星都算不上的“红人”。
  他是个真正的男人。
  他是上帝的杰作。
  他爱护动物,关心别人。
  “无论外界对我多么不公平,你们都会在那里支持我,我永远爱你们!我能够承诺的就是我将令你们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歌迷而骄傲”“我爱你们,请别离开我,请一直爱我”“我爱你们,不是一起爱,是一个一个的爱”-MichaelJackson
  不,他确确实实是个“大变态”。他一直都爱着儿童,爱着动物,爱着所有爱他的人。他只想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这个世界。就算这世界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一如既往。
  如果他真的有罪,那就是他为世界的慈善、儿童、环保、音乐做的一切贡献。
  为何死亡还不能换来永久的安宁?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都应该反思。
  他作为偶像,却不是偶像。在我们心中洒下了一片片阳光。
  他的忠告是我们疲惫时的动力。
  他的歌舞是我们难过时的解药。
  他的声音是我们悲伤时的微笑。
  MichaelJackson——不是偶像的偶像——我们一生值得去信仰的信仰。

第五篇我爱偶像:[我的偶像]我的偶像——妈妈_600字

  在舞台上大红大紫的明星总显得那么华丽,让人羡慕,同学的偶像有帅气的EXO组合,有林俊杰,有邓紫棋等之类的人气广的明星,而令我敬佩的偶像,是每天忙碌、为家庭付出一切的妈妈。
  妈妈有一件宝贝,就是一件非常长棕色的大衣,但并不厚,而且非常的难看。早上我坐在妈妈后面上,搂着腰,虽然感到阵阵凉意,但我的心可温暖了。其实我一直有个疑问,这么丑的大衣为什么妈妈老是要穿着呢?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我决定问问妈妈。而妈妈却说,大衣虽丑,但你发现了吗,它能替我们遮风挡雨,早晨冷的时候可以挡住风,下雨没带伞是可以挡住雨。我点了点头。一天放学回家,下起了倾盆大雨,妈妈又穿这件大衣了,妈妈没有带伞,我坐在后面,依然搂着妈妈的腰,虽然后背有些雨打来,但没有什么时候比这时候更幸福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件大衣只能挡住我,并不能挡住妈妈,那天雨向鞭子一样狠狠地向妈妈打来,回家之后妈妈生病了,我非常自责,甚至非常恨自己,不停的对自己说,怎么没想到这点呢?妈妈为了整个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让我无法回报。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声,妈妈我爱你,妈妈无怨无悔,没有抱怨一句,是妈妈给了一个家的温暖,是妈妈让我们回家就有一桌香气腾腾的饭菜,妈妈就像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虽然很小,但作用很大,世界没了螺丝钉,将不再转动,包括我。我最敬佩,崇拜的偶像,不是在银幕前载歌载舞的明星,只是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妈妈。
  我想对妈妈说:"妈妈,谢谢您的照顾,我想趁着这次机会说一声,妈妈,我爱你!
    五年级:缪凯欣

第六篇我爱偶像:[我的偶像]致我的偶像——TFBOYS_650字

  TFBOYS,四叶草们永远陪伴你们,十年之约,我们一起走!
  王俊凯,你是TFBOYS的队长,相对另外两名你也很帅,很酷,你的优点很多,倒是你的低血糖也会让四叶草们,小螃蟹们担心,你不要只在乎两名队员,而不关心自己的身体,你要多关心一下自己,不要再让我们担心了。呵呵。
  王源,实话说我不太喜欢你,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没有忽略你,我也很关心你,你有属于你自己的小汤圆,我不想成为小汤圆,因为有人比我更关心你,更关心你的气管炎,而且还有人需要我的关心,不过我还是挺在乎你的。对不起。
  易烊千玺,准确的说TFBOYS里面我最喜欢你,因为我第一眼就感觉你非常好,你乖巧,你贴心,你温柔,你舞蹈好,你说话好听,你书法好,你有许多的优点,但是,也有些凯源党,黑粉们处处和你作对,处处针对你,他们还想让你退出TFBOYS,我们千纸鹤们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不要退出,因为只要你一退出TFBOYS就会解散,也就没有了四叶草们,我们会非常伤心,我知道被忽略的感受,但是你还有你的千纸鹤们,就算没有了千纸鹤,你还有我,就算没有我,你还有你爸爸你妈妈你弟弟,你还有王俊凯王源,请你不要退出,我一直想对你说:易烊千玺,我爱你。
  TFBOYS,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十年之后你们的演唱会,一定会有我在场,十年之约,我们不见不散,一个接一个的十年,一辈子!
  偶像们,我的生命因为你们而精彩,因为你们而拥有了希望。谢谢你们。
    初二:沐雨忆

第七篇我爱偶像:我的偶像_1000字

  我的偶像是EXO。我的本命是朴灿烈。我喜欢他的眼睛。他的性格和我很像。
  有预言EXO要解散,我微微一笑没说什么。现在亚洲最火的男子组合EXO,你们凭什么?你们知道他们付出了多少努力吗?
  黄子韬不过是一个19岁的孩子,他解约时哭了,他说舍不得。
  Tao的腰伤是那天彩排时弄伤的。受伤的消息是现场一个保安告诉几个粉丝的,受伤后的Tao依旧坚持表演,觉得身子还可以,就想上场表演。开场是history,那天是M主跳,而Tao在最后一段他的RAP时有小小的跳跃,虽然动作不大,可腰伤已经加重了。接着是正式上场,自我介绍时,Tao已经开始偶尔扶腰了,但总体情况还好。Tao上场的机会并不多,但中间下场的时候,你会发现他是手扶着腰慢慢下场的。
  你知道朴灿烈每次拍画报上舞台都要忍受怎样的痛苦么?因为他眼睛做过手术,不能见闪光灯。
  这些事我不想多说,我会心疼。
  你知道在学校天天被人骂脑残粉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在电视上看到EXO综艺节目高兴地大叫被人叫傻逼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买几个EXO周边被人说你就这么喜欢EXO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你知道学习不好父母每天拿追星来压你是什么感觉吗?哦,忘了说了。那不叫追星,那叫喜欢,单纯的喜欢。
  当你从校服换到淑女装,从齐刘海剪到小短发,你还会记得EXO么?当你从帆布鞋换到高跟鞋,从双肩包换到公文包,你还会看到EXO三个字母就激动的像小孩么?当你从学校毕业,开始为生活奔波,你还会听到EXO就感觉有了一切努力的理由么?当你不再年轻单纯,当你受过世间冷暖,你还会记得那十二个大男孩么?当你的青春不再,当你变成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的时候,你还会看到EXO的样子就会觉得整个世界都纯静了么?当你从箱底翻出旧时的海报专辑,你会不会莫名的就哭了?当你看到房间的白墙上胶纸留下的痕迹,你会不会摩挲着凹凸的墙面鼻尖就泛酸?当你在大街上走着的时候看到EXO的最新海报,你会不会大哭着对每一个路人抽泣着说这是我爱了一整个青春的男人?当你挺直的脊背慢慢的搂屈,当你从近视眼变成老花眼,你还会颤颤巍巍的握着一支钢笔画着EXO的LOGO么?当皱纹爬满了你的整张脸,老到牙齿掉光,你还会走调的哼唱着几十年前的EXO的歌么?行星饭们啊...
  多么希望他们再次一字排开,suho和kris齐说:“1.2.3.EXO!”后十二只一齐说:“We are one!”台下的众多粉丝眼泪悄落,依旧喊着“EXO!EXO!EXO!……”这再也不可能了对么?
  我爱他们。喂,你们十二个!
    初一:朴灿烈

第八篇我爱偶像:我的偶像_1500字


  魏晨,
  整个中国约有13亿人,
  我却偏偏爱上你。
  你是我描绘的栩栩如生的那个,
  你是我‘日夜思念的那个,
  你是我心中最完美的那个,
  你是我口中说得最多的那个。
  魏晨,
  因为你,
  这世界就不会有沧桑。
  魏晨,
  听着你的歌又让我看见了自己;
  听着你的歌我又哭的忘了那些经过的委屈;
  听着你的歌在这寂静的夜里我听出了你的心,
  也看见了那个本来属于我的自己。
  魏晨,
  你说,
  你怎么能不让我心动?
  魏晨,
  期待了五年的演唱会,
  又在熟悉的时间熟悉的地点开幕,
  一切都照常,
  我还是到不了现场,
  我还是无能为力。
  魏晨,你要明白,
  我不比能来你演唱会
  任何一位乐橙少爱你点;
  魏晨,你要知道,
  不能来看你的演唱会
  我是身不由己;
  魏晨,你要相信,
  总有一天我会和她们
  一样一起给你一片橙海。
  魏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谈起关于你的话题,
  酸甜苦辣样样齐全;
  谈起关于你的话题,
  我总有说不完的骄傲;
  谈起关于你的话题,
  我总会不自觉的上扬嘴角;
  谈起关于你的话题,
  我总是会特别的激动;
  谈起关于你的话题,
  有一些人总是会被我破口大骂。
  魏晨,
  我身边总有一些人会说你这,说你哪,
  有时候我却不会替你反驳,
  因为你说我们要做有素质的乐橙,
  因为你说我就是我,决不动摇。
  魏晨,
  我要和你一样,
  做一个坚强的人,
  因为你是乐天派的创始人,
  因为你有向日葵般的微笑,
  我要向你看齐,
  一起相信未来。
  魏晨,
  看着你以前的视频,
  好想哭,
  你知不知道你的那些谢谢,
  你的那些晨式鞠躬,
  会看得你的那些乐橙
  心里生疼生疼,
  我们不要你的谢谢,
  也不要的晨式鞠躬,
  我们只要你好好的,
  好好的就行。
  魏晨,
  那么多的爱,
  我都只为你而停留,
  我爱你,
  不是说说而已,
  我爱你,
  都是认真承诺。
  魏晨,
  我是乐橙我骄傲,
  爱生活,爱魏晨。
  可是,总会有那么一些人
  认为我爱魏晨过于疯狂
  也总会有一些人认为不值得
  但现在我想要告诉
  千千万万的那些人:
  能爱上他是一种幸福。
  自然对于追星
  这种事情不以为然
  爱上了就是爱上了
  你问我为什么爱他
  我也答不出来。
  不足以成为我爱的理由。
  他早已溶入到我的生命里,
  已经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于那些对追星持有鄙夷态度的,
  我只能说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
  一个真正值得你去用心聆听的一个人。
  而很幸运的是我找到了。
  那便是魏晨,
  值得我用一生去守护的人。
  【已逝的青春】
  从来没想过喜欢一个人这么久,
  同学们都说我不会坚持太长时间。
  但我向他们证明了爱上魏晨
  是一瞬间的事情,忘记魏晨
  却是不可能的事情。
  依晰记得以前的我在电视上
  看到魏晨便会兴奋不已,
  紧握着遥控器
  生怕老爸老妈趁我不注意调台,
  大量搜集和魏晨有关的一切东西。
  把它们当成宝贝似的放着。
  生怕一个不小心弄丢点什么。
  现在想想当时的我真是太可爱了。
  也不得不佩服魏阿晨的魅力,
  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迷惑”了我。
  怎一个猛字了得!
  我从来没后悔爱上他,
  反而我很感谢老天让我
  在自己最可以放纵的时候认识了他。
  五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至少对于我来说这五年
  甚至于往后的五年应该
  是最值得珍惜的时间。
  我很庆幸魏晨在我的青春
  里流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让我今后有回忆可寻。
  让我知道自己在年轻的时候
  曾经这么爱一个人。
  如果你没有在青春里
  很努力的追一个人,
  那么你是失败的。
  至少你没有拥有
  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只因他是魏晨】
  那么多人问我值得花
  这么长时间去追一个“虚拟”的人么?
  其实我也能理解他们的心情,
  明星就是明星,跟现实生活中
  我们是不可能有交集的。
  这点我看的很清楚。
  所以有人问了那又何必呢?
  其实我也曾经无数次问自己
  到底为什么喜欢他,他到底哪里好。
  也曾经好几次想要忘记,
  但最终还是忍不住上了
  微博看看他在干什么。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只是因为他是魏晨,
  看了第一眼就心动的魏晨。
  他不是十全十美的,
  唱歌比他好的有很多,
  长的比他帅的也有很多,
  但偏偏我就是喜欢他。
  正如我说的,
  感觉到了,自然就爱上了。
  【Vision我爱你】
  关于魏晨,
  我觉得现在的我一点也不疯狂。
  我没有放弃学业去追逐他的步伐,
  也没有做什么不是这个年龄应该做的事情。
  我只是很简单的爱着他,
  大多数乐橙也是如此。
  也许有机会可能去现场
  看看他的演出,就很满足了。
  很感谢上帝让我认识了魏晨,
  爱上了魏晨。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如果你还是认为
  我爱魏晨过于疯狂,
  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
 
    五年级:魏你橙沦

第九篇我爱偶像:我爱追星_1000字

  当中学生追星现象已经成为普遍的热潮时,谈论该不该追星,似乎已经没有确切的实际意义,现在该讨论的,是该如何追?如果适当的,选择好的星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许多人却以夸张、疯狂的态度“追星”,不仅没有好处而且对社会也无益。
  追星影响少年们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少年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不同程度上加重了家庭经及负担。甘肃兰州女孩杨丽娟因为初中时代偶然间梦到了刘德华,深深的迷上了刘德华。后来辍学在家,成天搜索刘德华的资料,在墙上贴满了他的海报、画像。屋子里到处是他的专辑、影碟。甚至有关刘德华的所有演唱会都要去参加。家里为她追星已经债台高筑,老父卖房卖肾支持女儿追星,最后老父走投无路跳海自杀.
  这简直是可笑可悲,一个年龄十几岁的女孩因为偶像荒废时间真的不值得。她本来能多学点知识,尽一个儿女该尽的职责,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可她非但不这样做而且让父母为自己牺牲了这么多。她不孝!不健康!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本!
  有句话说,说别人之前先想想自己。以前我也追过星,那段时间逃课不想上学,父母怎么劝我依然无动于衷,父母请求老师让我继续念书,但我因为追星想封闭自己,就在家里呆了两个月没上学。现在逐渐长大明白了什么该追什么不该追。
  听妈妈说,爸爸在年轻的时候,从家里的窗台上看见外面有一个抢劫犯在抢东西。他用跑得快的优势将坏人绳之以法。爸爸在平时工作中也非常努力,总是任劳任怨。所以他也是单位上的一颗“星"。许多明星能红起来,是受媒体的宣传,而我爸爸是实实在在做得好。
  追星族不一定都像杨丽娟那样疯狂、痴迷,但都必须讲究一个度,要适可而止。我们应该崇拜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他们建起了高楼大厦,架起了铁路桥梁,架起了舞台上绚烂的灯光,我们才有丰富多彩的生活。
    初二:余越月

第十篇我爱偶像:星新一,我的偶像_800字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浙江温州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范大桥校区初三:林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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