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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偶和对仗是两种极为相象的语言形式。所谓“相象”,是说相同之处较多而不同之点较少,区别就较为工具书对这概念都解释得含糊其辞,不甚了了。如《辞海》“对仗”条下注释曰:“指诗文词句的对偶。”陕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学辞典》则解释“对偶”为“修辞方法,……诗歌中叫‘对仗’。”以“对偶”注“对仗”,用“对仗”释“对偶”的辗转解说,了概念的混淆,其结果是使人误“对偶”与“对仗”是一,是概念的两种称谓。

  ,究竟是“对偶”?是“对仗”?二者有区别呢?

  对偶,是修辞格。成对使用的文句“字数相等,结构、词性大体相同,意思”。对称的语言形式上的整齐和内容上的映衬,独特的艺术

  对仗,是指诗词创作及对联写作时运用的特殊形式和手段。它诗词联句在对偶基础上,结构位置的词语“词性,平仄”,并力避结构位置上重复使用词语。格律诗词的对仗使语言音韵了节奏感和音乐美,形式上的完美。格律诗词的对仗也就甚为严苛,符合上述原则的诗词联句对仗的;不对仗或对仗不工稳,诗词创作所不的。

  了对偶与对仗的特点,地区别是对偶,是对仗了。例如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

  这句子各都符合对偶的,但其平仄不,音律欠,并在结构位置重复使用了“天下”、“之”、“而”等的词语,不合对仗的。再请看下面例句: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刘禹锡《酬白乐天》)

  这组联句是原诗中的颈联,哪个都完全合乎对仗原则,对得极为工稳,是最为典型的对仗联句。

  对偶与对仗其不同,主是运用于不同文体的。不同的文体对各自不同,形式的也就不同。修辞方法的对偶,常常被用于文体,古代散文和古体诗歌运用频繁。它整饬了语言,了语势,偶句互为补充、映衬,使语言颇具形式美和力。对仗则是格律诗词独具的特殊创作技法。兴起于隋唐的格律诗,律诗中的颔联与颈联对仗。方法也为词曲创作所采用;后来又被用于对联撰写。律诗词曲的创作本身对语言运用有的艺术,讲究炼字炼句,而对仗正好能够在程度上诗歌的技巧和审美情趣,较高的艺术性和力。对仗的特殊功能显然是对偶力及的。可以说“对仗”是格律诗词创作和欣赏的标准也就成了非诗词莫属的专用术语。正因格律诗词中的对仗虽也符合对偶的标准,但鉴于“对仗”本身的特点,并且有别于文体中的对偶,故而通常不以“对偶”称之,而特称之曰“对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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