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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什么忽什么篇一:忽热忽冷的七月_3000字


  你们都比我幸福,虽然我们都没有进入过所谓的鬼门关,但是,今天这个回魂之夜,将是我告别佛山市,告别酒吧,告别猎艳的一个重要原因。南方城市的风景留给了我太多享受的美好回忆,却没有把我留下来,因为我是再也不想带走什么候鸟,你们像是遥遥相望的对岸树林,你身处的月色依旧为你披上华丽霓裳,我很盲目,也很麻木,只懂得在彼岸为你遥望,若问这是什么,我迷失了方向。——题记
  七月,骄阳高照,火舞耀扬,南方广阔的晴空上演了热情,热切,热烈的红色夏天升温记,一天又一天。
  火辣辣的太阳煎烤着大地,毒芒爆闪,就如皇马俱乐部的氩气真空闪光灯。
  这样的时节,人特别烦躁,想要在南方寻求一片净土异常的艰难,因为这里的人多,人多了就适合去猎艳,说去猎艳,其实就是为了寻找一片宁静的地方。这样的理由,最合适去皇马俱乐部。
  一去这个俱乐部,我就浑身发冷,为什么呢?
  皇马俱乐部就在广州与佛山交界处,往往会让广州来的顾客因为是佛山,而佛山来的顾客以为是广州,因为大家的移动电话都是漫游。外地来的顾客没有这个研究,她们只知道这里是消遣,寻欢,取乐,喝酒,派对,放纵的天堂之地。
  顾名思义,皇马皇帝赛马,饮酒作乐的场所,其豪华宛如五星级的酒店,热闹得无法形容,光是停车场就有半个广州白云机场大。
  中心舞池,金牌女司仪用火辣的身材与出色的口才将所有的目光集中在舞池中央,将观众的热情点燃,将观众的香烟与欲望点燃。摇滚节目疯狂劲爆,热歌辣舞大胆豪放,小品魔术滑稽幽默。激昂澎湃的音乐混合着观众的尖叫喝彩声将大家的激情顶上最高点,将大家热情激动的心,还有似醉非醉的眼睛,连同烟雾缭绕的幻觉一起带上了姹紫嫣红的高空。
  忍着强光看世界,五颜六色的光圈里,紫烟弥漫处,那里有个一直处在门外的人,那个人就是我,我从深圳驱车到这里,为的就是猎艳。这是个很可怕的名字,闻起来让人闻风丧胆。想想哪一个泡吧的人,不是这个目的,只是其名称与说法换了一下罢了,说是去减压,寻乐。
  台上的歌手卖力的演出,湿透了衣裳,台下穿梭的玉女抱着公仔卖着玫瑰花,人美花也美,包房里色色俱全,酒香果香弥散,包围着每一个渴望刺激疯狂的心。
  午夜时分,大家都很尽兴,尽情的喝,唱,跳,疯,我们每个人眼里都有一朵玫瑰花。属于我眼里的,是一朵沉睡的红玫瑰。
  许多人欢笑尖叫的嘈杂声里,玉女抱花献唱献脱,她的眼睛当然比她的花朵更加迷人,更加漂亮,她卖弄的不仅仅是玫瑰花与公仔,而是那风骚性感,喷火丰盈,窈窕曼妙曲线身材与动听的歌喉……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我大口大口地灌着生力啤酒,转眼间面前的啤酒瓶堆成了一个小山,然后哗然倒下,砸在红色的蜡烛小灯上。
  火焰一晃动间,我猛地看到蜡烛在流泪。流进了我的心里,要不,我的心怎么如此灼痛?
  一时间,我忘了自己是来猎艳,还是来买醉?
  自己的青春不就是一根蜡烛,在狭小的玻璃杯里燃烧,一点一滴都是自己不经意流出的泪水?
  小小的火焰,瞬间就染成了熊熊大火,燃烧了玫瑰花和那个秀美绝伦的玉女,燃烧了整个世界,却流出了鲜红的血,染红了我眼里的玫瑰,让我看到了最美最艳的玫瑰花,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中央,在灯火阑珊处,在午夜倾情鸡尾酒上猝然绽放……
  这时,我发现整个城市都飘着玫瑰花,一支,一朵,一束,一片,都是爱情的宣言与表白。
  玉女歌手挥汗如雨,大把大把挥霍着青春与汗水,观众毫不吝啬的掌声,如雷贯耳。不觉中,我的手背湿润了,就在听到她唱哪一首伤感网络情歌《最幸福的人》的时候……
  我们,本来就是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但是,有种陌生人会让你痛得刻骨,恨的铭心,当然,不会是你的初恋。原因是我不信女人的眼泪和初恋,还有那一句地老天荒的爱情……
  喝满了肚子,喝薄了钱包,喝厚了感情,喝醉了步子。
  当我偏偏倒倒推开了W·S的门,迎接我的是一道妖媚的紫外线灯,等下是一双热情的手,托着一盒香座,让我顿时心旷神怡,然后这个手的主人侍应生就替我按背,颈,头,手,能按的地方都按过了,不能动的地方也按过了。我最反感,但是无力拒绝,我想:来这里本来就是爽一晚的吗?何必那么保守?
  一条热毛巾递来了,接着就是一个金属盘子,盘子中央是一张面额五十元的纸币,被透明胶牢牢地粘着。大家一看都明白:小费!
  我是条醉汉,猛然瞪起涨涨的眼睛,顺手一扫:“他妹子的,放水凭什么要交钱!”
  侍应生的盘子落地,砰当一声,吓得旁边的几个爷儿呆了!
  我激动地摇晃着身子,骂道:“喝酒就要痛痛快快地喝,痛痛快快地醉,谁说还要付钱?”
  “老板,那请你自己冲水吧!”侍应生拿来一条蓝色毛巾将水阀门擦了又擦,很有礼貌地说:“请——”
  我毫不犹豫一手按下去,马上反弹回来,莫不是触电了?
  触电还不会那么痛,那是一只蚂蚁咬了我一口死的,但是痛得却在心里!
  我立刻清醒过来,仿佛看见了阎王,甚至比阎王还可怕比魔鬼还凶恶的东西!
  因为,在我看清楚水阀门上的那枚缝衣针时,侍应生马上递来一张过了塑的纸片,上面是标准的宋体字:针头上有艾滋病毒,肝炎病毒!
  我眼前一黑,那几个字如果如同一道骤雷,将我劈晕了……
  书上写过艾滋病肝炎可通过血液传染。
  “不可能的,我不想死……”我拼命摇头,竭斯底里求救。我也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却怀疑是到了阴间,倘若真的是感染上了艾滋病或者是肝炎,还不如真的死了算了。
  一阵香风吹来,被空调吹来的雾气唤醒了我的嗅觉细胞。那是一种紫罗兰的香水味,也正是自己所期望的香味,只有女人,有“品味”的女人才用这种香味。我想:倘若就这么死了,身边还有个带有香水味的女人,也不枉此生了。
  我迷糊中醒来,自己坐在一个包厢里,傍边就是那个卖玫瑰花的靓女,她正在一边倒凉开水给我,一边说:“年轻人,不会喝酒就少喝点,你看喝醉了也罢,还把钱包,信用卡,手机,车钥匙乱扔……”她说的话很快,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什么时候喝醉了?”我想起了刚才的可怕侍应生,弹簧一般跳了起来,看看自己的手上,伤口灼痛,流着血,浑身忽冷忽热,嘴里又麻又辣,舌头也大,味儿也腥,我头一栽,刚刚好就倒在她雪白柔软的大腿上:又晕了!
  这次是吓晕的,心里不知道喊了多少次,祈求了多少遍:这是不是爱滋病与肝炎的症状,我还真的要死了!
  一杯冰水泼来,我又醒了过来,那个靓女一辈子打了过来,非常生气的说道:“看你是不识好歹,我是救了你,却吃本小姐豆腐?”
  我捂着又辣又烫的脸颊,想起了书上的话,女人的手像生姜。难怪打过来又辣又痛。
  愣了许久,才问:“你怎么救我了?”
  她眼一瞪,粉脸羞红,说道:“你把钱包给了那个人也罢,还把信用卡也给了他,差点把手机与车钥匙也给了他,要不是我来的及时,你完蛋了,你老婆要把你给骂死!”
  “哦!”我突然明白了,刚才那个侍应生把我扶到这个包厢里,将我的钱包,卡当是小费拿走了,接着要搜我的手机与车钥匙,碰巧是这个卖玫瑰花的靓女来了,救了我。看到这么漂亮的靓女,我真有些紧张,忘了说感激的话。
  我猛拍脑袋,又羞又恼,问道:“他是你们这里的侍应生吗?”
  “哈哈哈,不是。”她摇摇头,转怒为笑,说:“你看,我们的工作服完全不一样的,那些应该是外面混进入酒吧的江湖骗子。”她用手指捻着又薄又短的紧身T恤圆领,说的很详细,像是日本警察在按照逻辑推断强奸嫌疑犯的作案过程。
  “哦,那我为什么会手痛,流血,舌头大?”我还是不了解,心有余悸。
  “你的手是锐器所伤,血就是桌上的西瓜汁,舌头大和腥味刺鼻,是因为你吃了桌上的鱿鱼丝蘸日本芥辣汁。”她解释得头头是道。
  “哦,哦……”我连连点头恍然大悟。靓女的话,格外清楚,我宛如受到了神仙的点化,大彻大悟。并感谢她,道:“非常感谢你帮助了我,我决定打赏你。”
  “呵呵,那倒不用。”她委婉拒绝,将黑色短裙下面的大腿叠在另一个大腿上,然后倒出一杯啤酒,慢条斯理地说:“我劝你吧,老板,手机不能送给人家,还有不许看不起服务员,她们也是很辛苦的!”
  “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话里有话。
  “你的手机有你的客户,有你的家人,倘若你的妻子半夜给你打电话找不到你,岂不是让她担心死了?”
  这话一来,我浑身不痛了,约莫是心结解开了,接着我理直气壮地解释道:“这个你放心,我没有妻子,连女朋友也没有。我下回,会尊重服务员了。”这话好像是我在道歉。
  “像你这样做,有女朋友也会分手,有妻子也会离婚的。”她说得很肯定。
  “为什么?”我有些不服。
  “因为你没有玫瑰,不懂浪漫,你只顾着泡吧,却不思进取,你只顾着看玫瑰花,却不懂买玫瑰花!”她的话,一句比一句有力,像是锋利的匕首,刺向我的心脏。
  “好的,我买,我买好多,好多的玫瑰。”我真佩服这个女人,居然可以将我的缺点如数家珍一样搬出来。
  “你不要买多,只要买一支,最美最鲜艳的。”
  “哪里有?”
  “我手里有。”她自超短裙地下摸出最后一支干瘪,凋谢枯萎的了过夜玫瑰。我怀疑是地上拾到或者是卖剩的。
  “这,最美?”
  “是的,是你心里最美就行了。”
  她又倒了一杯酒,端了起来,说:“来,干了最后一杯酒!”
  “喝酒,总得有理由吧?”我想了想,当我的眼光停留在她笔挺翘起的胸部时,露出了色迷迷的笑,说道:“遇到了像你这么漂亮的靓女,如果不喝点酒,简直就是罪过!来吧,为了消灭我心里的罪恶感,干吧!”我也端起了酒杯。
  有了美女陪伴,这杯酒很甜,很快就喝完了,我站起了要走,她却拉住了我。
  她的力气不大,挺温柔的,可是我身子很软,猛地一侧,滚在沙发上,说:“怎么了?还有下文吗?”我眼里心里都充满了渴望,渴望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最好来点艳遇。
  “有,买单!”她的右手一伸,张开了五个手指,说:“五百元。老板请买单,可以刷卡。”
  “啊?为什么要五百?”我大吃一惊,其实是我发现钱包里没有现金,没有信用卡了。心里慌的缘故。
  “包房三百,玫瑰一百,啤酒一百,刚刚好是五百,今天不是节日,不打折。”她站了起来,从点唱台上拿起了一本账目表,一张酒水单。
  我又差点晕了。
  因为,我发现事情的从头到尾都是陷阱,是个特别温柔特别舒服的陷阱,是我自己愿意跳进去的陷阱。
  女人,不是每一天都在精心设计一个浪漫甜蜜的玫瑰陷阱吗?
  男人,不是最喜欢跳入那个玫瑰陷阱吗?
  就像我去酒吧猎艳,还是丽人当我是猎物啦。
  空调呼呼吹着风,带着紫罗兰的香水味,比酒还要有效,麻醉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我的身体一阵冷一阵热,刚刚比七月的太阳还热,比靓女的热情还热,现在比冰冻过的啤酒还冷,比冷气呵气还冷。
 
    寻乌一中高一:曾德金

忽什么忽什么篇二:月夜忽醒

  夜里突然醒来,打开手机。两点三十八分。
  月光穿过窗子,留在屋内,使整间宿舍变的明亮起来。
  翻个身,却再无睡意。看看其他七位兄弟鼾声依旧。穿好衣服,默默的立于窗前,让月光笼罩整个身体,慢慢的渗透肌肤。
  似是嫌玻璃挡住了月光,轻轻的推开窗子。清凉的气息传来,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忽听后面有响动,原来是两个兄弟裹紧了被子。
  蜷缩着双腿,倚坐在窗台上。
  伸出手,揽一缕月光,一缕清风,一股淡淡的清香袭绕全身。闭上眼,停止一切思想,想将那种感觉留在心间。心如平静千年的湖,没有一丝沉杂。挥挥手想多得一些月光,却在指间流失。
  抬起头,看向远方,灯火辉煌。车辆依然在穿行,人们依然在欢呼。依然在显示着尘世的繁华。忽有一种处于世外的感觉,一切都已静止,不用为什么烦心,不用有什么顾忌,再因久处尘世而压抑的心,终于得到了释放,再无任何羁绊。
  转头看看依旧沉睡的七位兄弟,淡然一笑。
  天攸的暗了,原来是云彩伸出手遮住了月亮。月的精灵顺着它的指间跳下,依旧洒向天地。云彩散了,月亮似乎更亮了。
  指间的一点星火,熄了又亮。烟气散入风中,随风飘荡,飘离这个人世。
  夜的声音是如此迷人。窗外的沙沙声,屋内的鼾声,似有似无,时远时近,在这个寂静的夜里显得有些迷离。静静的靠在墙上,感受着心的跳动,生命的韵律。好似一切皆于天地溶于一体。
  回到床上,带着一切睡去。
 

忽什么忽什么篇三:玫瑰之殇_3000字


  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
  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
  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来。
  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
  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
  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
  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
  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
  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
  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
  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
  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
  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
  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
  “柒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
  “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
  “卖给你的?唔。”
  “……”
  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
  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
  “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
  “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来。
  “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
  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
  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
  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
  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
  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
  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
  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
  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
  

忽什么忽什么篇四:【每日天气】今天的天气_100字

我的心情,忽晴忽暗,为什么赚一点E贝这样难。  今天的天气也是一样,忽晴忽阴,什么时候出一个大大的太阳,天空中突然掉出好多E贝,我就不要这样天天为她发愁了!  但愿,我能心想事成,达成所愿。    五年级:liye9201

忽什么忽什么篇五:忽大风起,尘气莽莽然,城市依稀而已。

出自清代蒲松龄的《山市》 奂山山市,邑八景之一也,然数年恒不一见。孙公子禹年与同人饮楼上,忽见山头有孤塔耸起,高插青冥,相顾惊疑,念近中无此禅院。无何,见宫殿数十所,碧瓦飞甍,始悟为山市。未几,高垣睥睨,连亘六七里,居然城郭矣。中有楼若者,堂若者,坊若者,历历在目,以亿万计。忽大风起,尘气莽莽然,城市依稀而已。既而风定天清,一切乌有,惟危楼一座,直接霄汉。楼五架,窗扉皆洞开;一行有五点明处,楼外天也。 层层指数,楼愈高,则明渐少。数至八层,裁如星点。又其上,则黯然缥缈,不可计其层次矣。而楼上人往来屑屑,或凭或立,不一状。逾时,楼渐低,可见其顶;又渐如常楼;又渐如高舍;倏忽如拳如豆,遂不可见。 又闻有早行者,见山上人烟市肆,与世无别,故又名“鬼市”云。

忽什么忽什么篇六:忽然之间,想起他们_1200字

  上课,上晚自习。太无聊,太郁闷。环顾四周,大家都在努力奋斗。可是,即使他们再积极,我也不愿意再去算一道题。
  我问自己,我们都是好学生,现在还在放假,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努力?
  答:“为了以后的成绩,为了光明的前途。”
  恩,很充分的理由。我明白。但只能说明我的意志力不够,或是我的目标不明确。哎,我伏在桌子上叹气。
  我的目光落在新前桌前。新班级,新前桌。忽然地,我想起了原来的前桌。我最要好的前桌。
  一个是老范,一个是胖乐。
  他们总是怀疑我患有轻微的多动症。除了在睡觉外,我都在吵,都在闹。每一次,他们象征性地捂捂耳朵,或是转身看着我,我就知道,我必须收敛,必须安静了。
  关于老范,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个奇怪的人。每一次,我开玩笑气他,然后他生气,然后我道歉,然后照旧。很无聊的循环,却没有人会厌烦。还有胖乐。他家是开店的。看他的样子,肥头大耳的,挺着稍微有点大的肚子,总觉得他长大后,一定是当大老板的料。而现在,我却不知道如何去评价他了。也许是太多太多的回忆充斥在脑海里,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只是我知道,他很好,很好。好到没有人讨厌他。
  ……
  记得,当我作为保送生要去另一个教室上课时,大家都没有说什么。我以为我可以无所谓,我以为我可以很开心,我以为……可事实证明,我的“以为”都太天真了。当我坐在只有七个人,近乎空荡的教室里,突然发现,我是多么多么怀念我的班级,我的前桌。那个我可以自由自在的教室,那个允许我无理取闹的前桌。因为功课太紧张,几乎没有时间再回到班级看看。
  一次,我回到班级,试着问他们,我走了,感觉怎么样。我同桌和胖乐都说,太好了,上课安静多了。而惟有老范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说,没人在后面吵,很安静,有点不习惯。我笑笑,知道他们都是这样想的,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罢了。我难过,假装无所谓;他们难过,也装作无所谓。当我考完回到教室上课时,我还是恢复了原状,象脱了僵的野马。他们时不时转过身笑笑,我也笑笑,好象都明白,这是我们在一起上的最后一节课了。
  之后,我真的要走了。我带了好多好多的糖果,一个一个地发给他们。当然不是象他们想的那样,是为了庆祝我考上,我只是想让他们再一次尝我给的糖。我任性地以为,他们吃了甜蜜的糖,就永远不会忘记我。而我,看到大家吃糖,却总是很开心,很开心。那一天,我以为我不会哭。可我的眼泪还是被引出来了,我仰着头,不想我的眼泪掉下。老范回过头,尴尬地问,为什么。我笑着说我不会哭的,可眼泪太不争气,还是划过残留着微笑的脸。
  他们始终没有再说什么。也许,真的是无声剩胜有声。
  后来,我走了,也再也没有回去了。他们什么都没有说。我以为我可以无所谓。但我却在一天的一时刻,忽然之间,想起他们。很想很想。
  我记起一句话:遗忘,是成长的必然。或许,那些念念不忘的人和事真的会在念念不忘的过程中忘记了。
  那么,我会忘记我曾经的前桌吗?
 

忽什么忽什么篇七:忽然想到_500字

  一个身体拔节的季节,一个让人眩目的青春年华,一段幼稚渐渐腿去成熟蹒跚未至的时光.
  拥有桀骜不羁的性格,细腻而敏感的心思,多变又执着.
  我以为这个年纪应该归属于自然,没有什么做不到,没有什么可以羁绊我.
  我以为长大一些,用心一些,失败不气馁,难过的时候会有朋友陪.
  我以为快乐一些.释怀一些,挫折无所谓,不去留恋徘徊才能高飞.
  可是再简单单纯的小小愿望也得不到现实有力的支持,迷惑,反抗,失败,然后再度迷惑,似乎我能做的就只剩下屈服,接受,改变,顺其自然.
  就像冷秋血迹淋淋作别天空的落叶,在雨水中挣扎,在雾霜中尖叫,最终仍旧溃烂在泥土中,消失殆尽,无迹可寻.
  记得曾经写下过:如果真的在17岁开始苍老,那么,我在16岁的冬季就不再属于年轻.
  那个让人刻骨铭心的冬天,一场让我始料未及的悲剧,注定我要重回寂寞,孑然一身,预言我要最先离开,用矛盾与感慨的心伴随着氤氲的泪水写下一页苍白.
  终于知道为什么人在这个年纪总爱感叹自己老了,其实不是自己老了,而是生活太年轻--它总是不知疲倦地逗弄着一个又一个无知的孩子,让他们无可奈何,又一笑而过.
  生活教会了我们受伤,却没有教会我们如何疗伤.
  也许这就是生活,感叹终归感叹,还要拼搏前进.
  其实,一切都恰好,因为至少我们还年轻.
 

忽什么忽什么篇八:素手(3)_600字


  戴楚衡并不想找事的,他随着那个脸色铁青的班主任与那满脸可怜兮兮之色的男生,一同走进了办公室,打出哼早已摸熟了办公室。
  一个男生的脸上有着些许抓痕破了皮,依旧还留着血印,此刻见到班主任,如见了救星,双肩颤颤的哭泣着。
  “怎么回事”那个班主任眼睛始终盯着戴楚衡,有着怒火。
  “他讽刺我,辱骂我,我就打了他”戴楚衡的头别过一边,不理会班主任那紧盯着自己的眼睛,脸色如常,却更让那班主任火芒渐盛。
  那个男生成绩也是不错,此刻有了依靠,也不怎么毛戴楚衡,当即委屈地说:“老师,我并没有骂他,是他自己找的事”谎言出口,男生的脸上没有任何变化,戴楚衡的眼睛中,有着怒火,却终究忍了下去,拳头暗紧。
  呵,班主任终于找到了理由啊。
  那么一巴掌,毫无准备的扇了过来,整个办公室中,有着响亮的一声“啪”,那个被打的男生的眼睛中,有着报复得逞的快意。
  戴楚衡刹那间,忽的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那一巴掌,如同抽在他的心上,疼得那么分明,戴楚衡心中,忽的什么碎了。
  呵。好一巴掌啊。
  你占什么理,一个差生,在老师的眼中,你就是一滩烂得不能再烂的臭泥,在那些好学生的眼中,就是不屑一顾的对象,任人辱骂。
  眼泪夺眶,戴楚衡转身,夺门而出,人来人往的学生,簇拥在办公室门口。
  看着他的眼光中,有着鄙夷,不屑。
  戴楚衡忽的一笑,瘦弱的身板下竟是那么的让人感到无助,那么的悲凉,此刻初夏,暖意肆意流转,可他却那么孤寒。
  抬头,看着太阳,慵懒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传着淡淡的温暖。
  他忽的明悟。
  不成魔,便成佛。
 
    初二:董建磊

忽什么忽什么篇九: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出自唐代杜甫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赏析】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作于广德元年(公元763年)春天,那时杜甫52岁。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冬季,唐军在洛阳附近的衡水打了一个大胜仗,收复了洛阳和郑(今河南郑州)、汴(今河南开封)等州,叛军头领薛嵩、张忠志等纷纷投降。第二年,史思明的儿子史朝义兵败自缢,其部将田承嗣、李怀仙等相继投降,至此,持续七年多的“安史之乱”宣告结束。杜甫是一个热爱祖国而又饱经丧乱的诗人,当时正流落在四川。他听闻消息后,欣喜若狂,恨不得马上回到和平、安定的家乡。 参考资料: 1、 程千帆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54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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