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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31 18:29


  一、简介:

  广西职业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批准设立,2008年6月经教育部备案,独立颁发承认高职()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

  广西发展和—东盟贸易发展的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育和认证教育及技术培训等多形式办学,开设市场营销、会计、建筑工程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烹饪工艺及营养、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装饰艺术设计等19个在校学生2700人,教职工180人;预计未来4-5年内设置40个,在校学生10000-12000人。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学   制:三年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
    办学性质:民办
  二、招生计划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0年我院将面向全区和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全国普通高考、学制为三年的普通类(高职)层次的,面向全区中等职业、历届和中等职业(技能)证书者招收学制为二年的(高职)

  分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内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

  三、

  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远程网上
  2.我院参加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在过程中,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
  3.德、智、体考核合格,按我院【①艺术类优先(无色盲、色弱),②普通类原则参考、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
  4.我院将生源计划数。
  5.男女比例不限。
  6.有限,在录满时,才下一级或征集
  7.对同进档安排规则:“分数优先,遵循”的安排原则,高次位优先权,顺序为依据,按的,按其,仍的按其,依此类推;若时,填有“”的到其里。填有“”的到与其相近的。因所计划已录满或“不”的则退档
  8.入学后,招生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入学
  9.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

  四、收费标准

  (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标准计收

序号

系部

名称

培养费

(元/年)

序号

系部

名称

培养费

(元/年)

1

 

 

贸易系

市场营销

6200

11

国际

商务系

商务英语

6200

2

管理

生产管理

6200

12

国际商务

6200

3

连锁经营管理

6200

13

电子

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6500

4

工商企业管理

6800

14

应用电子技术

6800

5

物流管理

6500

15

汽车电子技术

7500

6

会计

6500

16

旅游

休闲系

酒店管理

6500

7

 

建筑

工程系

工程监理

7000

17

烹饪工艺及营养

6500

8

建筑工程管理

7000

18

休闲服务与管理

6500

9

建筑工程技术

7000

19

艺术

设计系

装饰艺术设计

7500

10

给排水工程

7000

20

艺术设计

7500

   (二)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和设备的不同略有区别

  1.女生8人间(1000元/年)。

  2.男生8人间(1000元/年)。

  学生公寓宿舍设施:大阳台、双卫生间、冷热水直供、配电话和网线、电脑桌、电脑凳、储物柜等。

  五、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1.设有奖学金8000元/人。

  2.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助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人。

  4.自治区奖学金3000元/人。

  5.广州助学金1000元/人。

  6.优秀学生助学金一、二等助学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

  7.勤工助学金,贫困学生可参加校内外的勤工俭学活动奖学金,金额按勤工助学的项目而定。家庭的学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1.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人组成,招生工作的和决策。

  2.招生办公室:招生的宣传、生源组织和工作。

  3.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七、招生纪律

  1.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严肃招生纪律,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2.的招生按计划招生、按程序

  3.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普通高等招生监察工作的形象。

  八、入学和入学复查

  1.凡被我院,须按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超过一周无正当理由又无书面申请不报到的)将取消入学

  2.入学后,将对复查(体检),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
九、

  1.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简章》的条款。考试内容、考试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

  2.2010年我院对口考试在我院网站(http://www.gxevc.com)上公布,届时均邮寄单。

  十、毕业证书:学生修完课程,学习合格者,颁发承认学历的广西职业毕业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

  地址:广西南宁-东盟开发区(武鸣里建)教育路    

  邮    编:530105 

  咨询电话:0771-6306381、6306382(兼传真)、6306383   

  网址:http://www.gxevc.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wendangdaquan/260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