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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21 14:09
章 总则
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2010年所面向的招生省份的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条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招生工作。
章
条 名称:南京晓庄。学代码为:1146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方山校区、主校区),邮政编码为211171;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莫愁校区),邮政编码为210017。
条 坐落在“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学生的教育培养及学士学位授予权。在江苏省内招生代码为1120,在各招生省(区)的代码以各省(区)招生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南京晓庄行知是2003年经江苏省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隶南京晓庄。其在江苏省内招生的代码为1820。
第六条 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审批同意的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课程实验班),在江苏省内的招生代码为1720。
第七条 2010年主要面向江苏省招生,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贵州、甘肃、广西、宁夏、新疆等16个省(区)招收部分生;南京晓庄行知只面向江苏省招生。分省分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也可登录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xzc.edu.cn)查询。
章 报考条件及规则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和省(区)对招生工作的,、省(区)招办(或招委会)监督的体制,德、智、体衡量,按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考试和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招生的。
第九条 报考(含行知)英语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日语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非外语对外语语种,但请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条 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及。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课程实验班)等各因需出国学习,的肝功能。对的男女比例无。
第十 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入学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予以,直至取消入学。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
第十二条 报考普通类的江苏省,其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报考(江苏省内代码1120)普通类的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2B(含2B)级、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4C(含4C)级,技术科目须合格。
报考国际课程实验班(江苏省内招生代码1720)各的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BC(含BC)级、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4C(含4C)级,技术科目须合格。
第十三条 报考南京晓庄行知(江苏省内招生代码1820)各的江苏省普通类,其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2C(含2C)级、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须4C(含4C)级,技术科目须合格。
第十四条 各省(区)招办的各分数线生源,由分数线。程序为:
1.对设置的省(区),“分数优先,遵循”的原则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若生源,则参加征求(含)的。省份报考,若生源充足,按不大于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档案;若生源,则全额调档,并按省(区)的提取及补报。
2. 对江苏省普通类的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排序。当折算后的分数相,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到低分排序。等级级差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A+、A、B+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南京晓庄行知等级级差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对省(区)的进档,按文化总分及从到低分排序。
3.进档,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安排,决定与否及所。即考虑未定队列中队首(即分数最高),队列中队首未安排前不考虑名。对队首,先看其,若未满则,若已满则看下,完该生,再视其。
4.报考英语的江苏省,英语单科在95分(行知无此)。在中,会生源的总体单科。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区)的优惠。
第十六条 生源须招生计划时,将向省(区)招生计划主管、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申请,经同意后。
第十七条 艺体类的原则
1.音乐类(含舞蹈):对文化和均达省控线的(参加校考的的合格证),按总分(参加校考的为校考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从到低分顺序调档,由择优。
2.美术类:对文化和均达省控线的(参加校考的的合格证),按分(即文化总分+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从到低分顺序调档,进档按总分(文化总分×30%+总分×70%)由择优。安徽省、山东省的的总分为校考总分。
3.体育类:对文化和均达省控线的,按文化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从到低分顺序调档并择优。
4.江苏省报考艺体类的符合“七门学业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超过三门”的。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在主管和纪检监察的、监督下。
章 与入学
第十九条 的,经各省(区)招生主管审批后,由寄发通知书。
十条 经江苏省物价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普通类学生每学年为4600元,艺术类学生每学年为6800元;与韩国合作的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实验课程班)各学生在国内期间每学年为16000元,赴韩国期间每学年约55000元(含部分食宿),与英国合作的中外合作项目(含国际实验课程班)各学生在国内期间每学年为18000元,赴英国期间每学年约120000元。行知学生每学年为13000元。费用均为币。
十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币900元(需出国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除外)。
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发展,设立了优秀奖学金、各类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njxzc.edu.cn)。
第五章
十三条 招生咨询常设电话:025-86569292、86178292,招生期间(6-8月)增设咨询电话:025-51736120、51736130;传真:025-86569292、86178292。
网址:http://www.njxzc.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569111、86178111。
十四条 本章程经批准之日起。
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晓庄普高招生工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