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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23 10:40


重庆传媒职业2010年招生章程

 

一  制定依据: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特制订本章程。

二  名称: 重庆传媒职业

三  教育部代码:12756

四  办学层次:高职)

五  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文、理科;2、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外语语种的教学;3、健康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中的

六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的均须参加全国普通招生考试。艺术类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组织的考试,且合格并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考试。在符合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前提下,除联考外,我院也认可校考

七  招生计划

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招生来源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向社会公布。

过程中,如各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间的招生计划

八  规则

尊重,对上线优先,在下接收非上线,无分数级差

对无我院但愿意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给我院的,我院到低分的原则择优

对符合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给我院的,我院择优

当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分数线,按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

艺术类以高考文化和联考(或校考)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的省份,按考试排序,进档到低分择优。在采用校考的省份,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意的前提下,我院认可校考文化排序择优

往届生与生一视同仁,各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  学历证书的颁发
  我院统招学生修完的课程,毕业,将发给由教育部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全日制普通(高职)毕业证书。

十  奖贷学金及住宿费 

的奖、助、贷、勤体系,统招学生设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奖、助,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优异的学生。,凡被我院的学生,因家庭,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收费,非艺术类统招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9000元/年;艺术类统招9000—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 800—1200元/年。
十一  入学及复查

十三条 被我院,应在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按期入学者,应向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入学后,招生对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退回生源地。

十二  附则

我院填写期间应通讯畅通。

统招学生网上,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工作;

本章程由重庆传媒职业招生就业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之处,以主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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