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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9 14:01
天津体育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的,为规范和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条本章程是社会招生、及的主要渠道,是招生咨询和工作的依据。
条概况:
一、名称:天津体育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三、办学层次:硕士、、高职
四、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天津体育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近年来,学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办学规模持续,办学层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现设有十五个体育及学科,六个硕士点;是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生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学位教育试点;两门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级建设点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的“重中之重”学科和级基地,已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章招生机构
条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纪委、监察对学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章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招生人数,在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学生入学须缴纳、住宿费及费用,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标准:普通类分别为3200或4000元/生.年,体育单独招生8000元/生.年,艺术类10000元/生.年。高职标准:艺体类8000元/生.年,普通类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下发的2010年报到须知。对当年度标准,以核定的标准。
章招生条件
第八条《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文件精神。
第五章原则
第九条的招生工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本章程公布的,以的和考试为主要依据,“德、智、体考核,择优”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过程中,自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以优先为原则,即按的顺序,从到低分报考的。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最低线上报考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报考的,依次类推。
第十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到低分排队,依次的顺序。如分数未分数,即看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如所报均未被,者,分数到未录满;不者,作退档。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天津市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等第均A(简称8A)的,如后排名在前10%的,可优先安排。优先安排时,8A的高考和,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
第十三条在天津市、江苏省以外省份中,如分数相同,文科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理科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如条件相同,优先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
在江苏省中,如分数相同,参考的学业测试等级排序。如等级相同,文科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理科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如条件仍相同,优先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
在天津市中,如分数相同,优先有学业考试的,依次参考其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和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仍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单科考试,即文科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理科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高中学业考试时,先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B等第个数,以此类推;评价结果时,依据的学业类<含学业、课程修习>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两、评价)。
第十四条英语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口试合格;天津市高中学业考试英语学科等第为A,该不予。
第十五条全国招生体育类和文化考试分数线的下,按(天津市按和文化考试相加的总),的从到低分择优。
第十六条艺术类和文化考试我院分数线的下,按考试择优,文化考试优秀的,可优先。
第十七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提前招生,在的文化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评定,择优。
第十八条对享受照顾的,教育部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和。
第十九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普通高等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对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和复查,符合标准的,按意见的。报考艺术类的身体状况有情形者不予:
1.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十条非英语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慎重考虑。
第六章
十按招生的,持通知书,按和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按期入学者,应当向请假。未请假请假逾期者,除因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
十二条入学后,依据《天津体育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培养。
十三条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者,取消入学,退回户籍所在地,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
十四条学生学业经审查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证书。高职升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十五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六条本章程经天津体育招生委员会审查,报主管审核。
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
十八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解释。
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的参考,不属承诺。
十条咨询、及结果查询
网址:www.tjus.edu.cn
电话:022—23015120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