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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2. “明日栋梁资金”奖学金:优秀新生奖3000元/人;优秀毕业生奖:1000元/人;科技学术创新奖:最高5000元/项;继续深造鼓励奖 2000元/人; 3. 学业优胜奖:按学生人数10%进行奖励; 4. 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生6000元/年; 6. 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 “凯思特”助学奖1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 7. 困难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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