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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篇1:如何将你的新年感慨用到你的文章中?

岁末年终,蓦然回首,当我们正感慨“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的时候,2013的脚步已经匆匆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2012即将远去的时候,回望这365天中路过的风景,遇见的人和经历过的事情,你,又有怎样的年终感慨呢?这种生命的感慨,又如何能由心而生,在我们抒写心声的时候恰切地用到我们的文章当中呢?
在秋季班最后一次作文训练中,我给学生们留的作文题目是《在路上》《感谢阅读》《心里美滋滋的》三个题目任选其一。选择这三个题目的初衷,是想让大家以写作训练为契机,回想一下2012年最难忘的经历和最大的收获,以及自己对生命新的认识和感慨。
这三个题目当中,写《心里美滋滋的》这个题目的学生最多。很多同学写到2012年中,因为学习成绩提升、收获友情、顺利升入初中、运动会上精彩表现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有难忘的经历而“心里美滋滋的”,的确,生活和学习中的成长和收获是我们快乐的源泉,然而“美滋滋”这种心理感受既可以停留在浅层次的欲望满足,比如学习成绩提高、收到长辈给的压岁钱,实现了自己的某些愿望等,也可以去深入挖掘情感世界的丰富性,即伴随着自己的理性思考,比如成绩提升的同时明白了坚持不懈、不骄不躁的人生道理;收获压岁钱的同时感受到了长辈对自己的关爱和期待;收获友情的同时感受到自己心灵的成长与对纯洁友谊更深层的认识。
例如,一位同学在写到自己写作业,爸爸妈妈在客厅看电视默默陪伴自己这件事的时候,文章的末尾写到:“柔和的喊声中,我感到有清澈而厚重,柔美而甘醇的一点什么,无声的浸透这微凉的夜,那种默默的爱也渗透了我的心田。夜,第一次如此美丽;心,第一次如此美滋滋的。”实际上,当一年的喧嚣和打拼在年终暂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期待的和用心感受到的,就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般的平淡与祥和。
再如,以为同学写到自己从新年班会主持人变成新年晚会撰稿人的心理变化,最终体会到镁光灯聚集下的风采人物和默默奉献的幕后工作者,同是奉献,同样幸福,从而感悟到“甘居幕后、愿作陪衬,是一种胸怀,一种气度,更是一种精神。也许,当我坐在台下看着主持人念稿时,我一样会为自己是个幕后工作者而感到快乐。”进而感受到快乐由心而生,并非与台前或者幕后直接相关的人生道理。
说到《感谢阅读》这个题目,同学们写的内容集中于书本带给自己的阅读体验和主观感受,有些同学依旧沿用以前的写自己怎么刻苦读书,反复念书的经历,这样的写作的内容难免显得比较陈旧,读起来枯燥无味;有的同学采用小标题的方式,以书中的美词妙句写阅读的内容和自己的阅读感悟,文章既选材新颖,又彰显了作者的文采。其实,《感谢阅读》不仅仅可以写阅读书本的感悟,也可以写阅读周围的人、社会、人生的感受和体验。《在路上》这个题目,实际上同学们要写的是2012年一路走来遇到的人和风景,感悟到心灵的成长,奋斗的不懈与坚定以及家人有人关怀的温暖。
综上所述,将新年的畅想与感慨融入到自己的作文当中,来实现心灵感受之外的理性思考,需要我们在审题立意的时候把握好作文题目中的关键词,围绕作文的主题对事件中的动情点进行细致描写,并在文章结尾处对文章的主体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抒情议论,将从事件中体悟到的情感和哲理拓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利用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实现主旨的深化和升华。

文章中篇2: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一: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篇二:《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篇三:《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四:《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篇五:《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六:《尘埃落定》读后感 】
从大一到现在,已不知游《尘埃落定》多少次了?每次轻轻的叩问自己,可是答案却像个迷一样,无从得知。坐在荧光屏前,看着电视版的《尘埃落定》,突然想起了作品里的主人公,寂寞与失望突然悄悄偷袭我脆弱的心。于是想应该给自己和作品一个读后感。而这个读后感就以麦其家土司的二少爷为中心吧!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少爷,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全一份属于自己的天空,他用傻子的身份演绎着自己人生的使命。
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
二少爷在麦其全家人里是个十足的傻子,在仆人眼里也是,是他高贵的出生让他拥有了别的傻子没有的爱戴,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因为他的傻而百般爱他。可是母亲却在听到傻子懂得和女人云雨时潸然泪下,她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傻瓜儿子竟然懂得和女人云雨。哥哥后来背叛他,和他的女人沾染;到哥哥临终时说出了和他女人的不轨是因为害怕他不是真傻。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家人已经在怀疑他的傻,可是却有多少人能理解傻瓜少爷内心的辛酸呢? 值得一提的是,就连二少爷都在文章中处处承认自己是个傻子,但同时也讽刺了哥哥那么聪明的人有时候在家人面前透露出的愚笨。从这而言,或许傻子真的不傻,他可能是为了保全自身的性命而装傻,或许土司制度下隐藏着不可人知的秘密,土司的职位可能带给他和他哥哥的仇恨。傻子最后带着对亲人的思念,带着对世间的遗憾离开了人世。有人说他傻到躺着让仇人杀,我想这是错误的,其实是他看到了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他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光明,他用傻子的这种处事哲学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他的死也预示土司的瓦解,奴隶制度的崩溃。
傻子的人生搁浅了,卑微的尘埃也用一种制度的瓦解而落定,是他经不起尘世的沧桑还是他的心痛在了人间烟火中,于是用轻微的形式告别那无奈的人生。无论怎样,他至少留给了我们傻子的处事哲学,让我们用异样的心去体会吧!天空依旧蔚蓝,人心依旧不可估测,看看傻子怎样保全自己吧!无论是傻还是聪明下隐藏那份傻,至少他用他的成功展示了他的人生,为自己划下了一个不完美而又瞩目的句号。
【篇七:《尘埃落定》读后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篇八: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 瓜儿子。
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 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 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 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 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 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 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 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 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 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 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 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 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 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 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 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 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 ,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 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 ,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 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 歌唱的曲子。
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文章中篇3:墨香中的阳光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微风吹来,淡紫色的窗帘随风飘动,原本简单的书桌变得生动明媚起来。
书桌的一角,阳光满满的。上面斜放着一本书,我轻轻地拿起,上面有一层尘土,想必“冷落”这本书有一段时间了吧。我便坐了下来,捧起书细读起来,不知翻了多少页,看见书中有一篇文章,我便好奇地读起文章,文章的题目映入眼帘——你是我的阳光。我不禁往书桌一看,那阳光还在。我怀着好奇心继续看文章。
“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开头便是这温暖的句子。那阳光从桌上悄悄地移到文章里。我细细品味这篇文章里,了解一下文章内容。漫长而枯燥的时间,因为阅读而生动起来。和风吹来,窗帘从眼前拂过,带着阳光的温暖。仿佛闻到淡淡的墨香,夹杂着阳光的味道,清香之极。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看完。一口气读下来,有一种感动,文章中那个生命垂危的小女婴,危在旦夕。当我读到这里时,心揪了起来,多么可怜的女婴呀!那女婴活到第二个星期就撑不下去了,医生一直摇头,做了令人绝望的表示。而女婴的妈妈伤心欲绝,就让女婴的小哥哥去看她最后一眼。我心想:女婴活不成了,真可怜。
“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你让我快乐,即使天空灰暗……”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小哥哥用他三岁稚嫩的声音给小女婴唱起歌来,而这首歌在女婴没有出世之前就天天唱给她听。我万万没想到,女婴在充满阳光的歌声中活了下来。我不由感慨万分,小哥哥用他的爱创造了奇迹。爱永不落空,爱永不停息!渐渐地,最后一缕阳光消失了,重新合上书,放在书桌的一角,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清晨的阳光,总是那么温暖。墨香中的阳光,永远指引着我成长!

文章中篇4: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进入学校学习已经八年,学过的文章无数,掐指算来我最喜欢的文章应该算朱自清的《背影》。
这是一篇纪实散文,可以说是描写亲情的最好的叙事散文。全文以“背影”为线索组织材料,通过”我”几年前回家奔丧、车站分别、别后思恋等情节的追述,抒发了人间的真情。文章中对凝聚着父亲饱经忧患、穷困潦倒的“背影”的描写,充分体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深厚的感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这文章写得好!
文章第六自然段描写父亲过铁道买橘子时的背影,是文章的感情高潮的喷发。透过那黑色的衣着,我们似乎看见父亲那灰暗生活所包裹漫漫人生路。那努力攀登着的双手,那尽力向上缩的双脚,那肥胖的向左倾斜的身子……此时都落在作者沉重的心上。朱自清感到父亲行走的艰难,体会到了父亲的衰老,还有今后人生路上父亲要独自挣扎的苦痛。即便如此,父亲依旧倔强,什么事情都为儿子考虑周全了。儿子再冷酷,面对此情此景,心情也难以平静,黯然泪下。这泪水既是情感的表达,也是文章抒情的需要。
课文的可爱之处,不仅体现在情感真挚这一方面,还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通观全文,作者对父亲的背影有四次描绘。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是对父亲的素描,也是当时父亲精神的写照,还是作者感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以“背影”为焦点,可以凝聚作者对父爱的独特发现和深刻领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运用一个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视角为题,以小见大,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另外,文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脉络清楚。从文章的构思看,别开生面,含蓄隽永,让人回味无穷。
具有这些优点的文章不多,喜欢《背影》也就自然而然!

文章中篇5:我最讨厌的一篇文章

读书八年,学习语文也八年,文章学习了不少。要我自己说出最不喜欢的文章,我一口咬定——《芦花荡》。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我觉得这文章不错,景物描写优美,富有江南水乡的味道,尤其是月夜下的芦花荡。而且文章中人物形象高大感人,老英雄的壮举让人念念不忘。可是,当我细细咀嚼时,自己的体会和感觉却有了变化。
老人运输和杀敌行为是文章的最振奋人心的所在。但我们细想,一个糟老头孤身一人,带着两个孩子,并且运输着不少的粮食,怎么会顺利通过封锁线?要知道日本人的炮楼戒备森严,无数的探照灯不停地照耀,黑夜如同白昼,怎么会让她们那么容易就通过去了?别忘记了,文章的开头还有铺垫,说鬼子对水上的运输通道封锁的严密,“白天连水鸟都不敢出来”。
文章最后写到,老头将十几个鬼子引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用埋在水中的钩子把鬼子的大腿钩住,使他们无法动弹,再瓮中捉鳖,将他们全部消灭。谁会相信?对敌人能力的低估,不知是作者的故意还是见识的短浅。如果日本鬼子真的有那么的愚笨,那抗日战争就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了。或者说,压根日本人就不可能发动那场战争了。
战争让女人孩子走开,不知是谁说的话。一直以来我对那些叙述“3861”部队参加战斗的电影电视文章很不以为然,像什么《小兵张嘎》《闪闪的红星》《小英雄雨来》等。年龄小,而形象却高大,真不知历史长河里有多少这样的英雄。不想在初中的语文教材中,又学到了老人参战,而且英勇无比。真是“386199”凑齐了!
归纳成一句话就是:人物和情节的虚假让我对《芦花荡》产生了厌恶感!

文章中篇6:关于高三毕业的文章

【篇一:如梦的高中三年】
三年就如一个冗长而又沉寂的梦,岁月把梦扳成两半,一半色彩纷呈,一半黑白交错。待到栀子花的淡淡清香洋溢满园是,梦就这样的醒了,醒得那样的彻底,毫无半点睡意,而我们也就这样毕业了…
我曾很天真地认为毕业遥遥无期,总是没心没肺地哼着: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明天,盼望着长大的童年。梦就在我的无知和不黯世事下悄然剥落。花开三春,草绿三载。我时常感叹:明明昨天才刚升高中,今天却毕业了。春花秋月如同滔滔春水涓涓,草草了解,就像是耄耋之年的老者,睁睁地望着岁月垂垂老去
临近毕业时问过一位同学:毕业后我们何时才能再见面?一年?两年?十年?还是永远?那时我们都沉默,尽管心很远,但世界却很大,毕业后,相见无期。躺在床上,看校道投影到天花板的树影婆娑,和思绪一起被拉得老长,看潮湿的廊道昏黄旧旧的廊灯,和心情一起,在每个凄离的夜里,摇摇欲坠。我就这样静静地躺着,如同尸体般静静地躺着,黑夜与孤寂也不离不弃地守候在我床边,一夜一夜地呻吟。
每天早早地起床、洗漱,然后行色匆匆地挤进校道涌动的人群中,开始一成不变的新一天。那千篇一律的生活节奏像是一把枷锁牢牢地架着,束缚着。这样的往返中,我忘了头顶有一方深邃的天空,忘了身后的灵灵生动的景色,忘了身边还有一群可爱的人儿。而这一切在高考完后就这样窜到我那暗淡无光空洞的眼眸里,一直赖着,像盘踞古城的老树根,再也不愿走开。
兄弟说高三的充实日子过得特别的快,就如手中紧握的沙子,稍纵即逝。宿舍熄灯时分我们一起疯狂,一起放松,他们喜欢跟着我做一些高强度的运动,跟我做俯卧撑从一千数起,一千零一、一千零二…旁边的就一脚伸过来:抬高屁股,重新来过,连做一千下,不许停。周星驰的故事情节被模仿得惟妙惟俏。完毕后,他们摸着日益隆起的肌肉,紧握双拳在胸前交叉一放:看,肌肉。我岂甘示弱,照他们一摆,指着肋骨:看,排骨。他们又是一脚:去死。再后,我把满头的大汗蹭到他们身上,结果又是一顿“毒打”。
考完英语,我们五个上街,就这样漫无目的的彳亍,彷徨地走遍大街小巷。此时我突然发现曾一度认为那么悠长的街道居然那么快走完。尽管两旁的商品依旧琳琅,人潮依然熙熙攘攘,但物是人非。走到街角我恍惚地回头,心头猛地一震,这本以为熟悉的街此刻变得如此陌生,陌生得让人浑身索然。我们坐在金口福小店,上了满满一桌的菜,却不约而同地一改一贯的作风,谁也不愿先动筷。我们都很清楚地知道,这或许是我们的散伙饭,是兄弟一起吃的最后一顿饭,但我们都不语,只是眼眶有点湿润。走出小店时华灯已给整个城镇披上一件华丽的夜装,霓虹纷纷扰扰地闪烁,抬头看不见久违的星辰,砸下来的却是沉厚的落寞。
高考完那晚回到复习的教室,环视着周围的布置,一遍一遍。看窗外被夜包围的世界,风一直在吹,却吹不去半点失措的惊惶。尽管用小刀切大西瓜的快感前所未有,尽管脸上显露的是嬉笑的表情,却难掩横锁眉头的伤感。合影定格了我们的笑容,却定格不了我们善变的心。合唱的歌声短短续续地划过,让未曾平息过的心弦跳动得愈发剧烈。毕业聚会上我拼命地喝,喝得醺醺地醉,我拼命地唱,唱得声音沙哑。我想就这样一直地喝,喝得天昏地暗,喝得一醉方休,喝得让痛楚与神经一同被麻醉。我想就这样一直唱,唱尽忧伤,唱尽繁华,唱短所有痛苦的根源。和另外两位同学拖着疲惫的躯体,和着几分醉意,酿酿跄跄地来到西江边。江风没有方向絮絮地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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