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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菌儿的籍贯]《菌儿自传》读后感_750字


  有一本令我印象颇为深刻的科普书,名字叫《菌儿自传》。书中的内容,我还依稀记得。
  高士其爷爷的文章,向来都很吸引人,而他恰好就是《菌儿自传》的作者。文章的主人公,是千万个细菌当中的一个,它以自述的方式,为介绍了细菌的各种知识,也讲了冒险时的所有有趣的经历。
  细菌是有害的,它侵入人体,并在人体里做繁殖。它们的繁殖速度很快,以平均每二十分钟增加两倍的速度繁殖,光是想想,都觉得可怕。不过它的生命力很弱,一下子就死掉了,我们并不用太担心。细菌一旦沾上人体,便有可能生病。严重一些的,还可能会得永远也治不好的病。不过,主人公菌儿说,它们细菌也是为了生存,在人身上待,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为细菌对人,或者对其它一些东西,都有许多坏处。所以,人们普遍认为,细菌有害无益,都非常讨厌、抵制细菌。其实,大多数人对细菌的认识有些扭曲。菌儿告诉人们,细菌虽然有害,但也有许多好处。比如,生活中的酸奶,在制作的过程中,就有细菌的功劳,而酸奶还对人体的健康有好处呢;不仅是酸奶,就连面包,在加工的时候,也需要菌;在大自然里,菌儿还能清除掉动植物的尸体;人的肠道,如果没有足够的细菌,还可能会导致人体新陈代谢过慢,或者,让人变得过于瘦弱。所以说,细菌没有那么的可恶,在生活当中,有些时候,人们还离不开细菌呢。然而,细菌也有分好和坏,并不是所有细菌都是一样的。
  对人来说,有害的细菌要更多一些,它们会形成病毒,滞留在人体上,从而发展成各种各样的病。人的死亡,有一些是细菌导致的。有益的细菌也不会少,它们给人的生活上带来许多方便,算是“一功抵一罪”。
  我敬佩故事中的菌儿,它顽强不屈的精神,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对事物的认知,不能仅仅是单方面的,要从两个方面去考虑,去了解。这样,才能够完善自己对事情的看法和理解。
 
    三年级:空盒子

篇二:[菌儿的籍贯]魔镜,魔镜!我是谁?_600字

  在林中小路上散步,偶然发现了一面魔镜,只会讲实话的魔镜。
  “魔镜!魔镜!我是谁?”
  “章元元:2002年1月1日生。属相为蛇的小女孩儿。籍贯:汉族。身高:154cm,体重:38kg。
  “魔镜!魔镜!我是谁?”
  “苹果脸,较大的眼睛,较小的鼻子,较小的嘴巴。体形较瘦,腿较长。你还经常扎盘头发。”
  “魔镜!魔镜!我是谁?”
  “开始性格分析:好奇心强——一次偶然发现,让你打破砂锅——闻(问)到底。你为了探究蝴蝶翅膀的秘密,擅自离家去公园,以一大束花为掩护,捕捉蝴蝶,站了一个下午,才发现了蝴蝶翅膀上有扁平细毛。
  大胆又想象力丰富——幼儿园上课,老师问菊花像什么?大家争先恐后地说,太阳、蝴蝶、笑脸……轮到我了,可是一些好比喻都被说完了,你苦思冥想,突然灵光一闪,大声地喊出了两个字‘拖把’”
  “魔镜!魔镜!我是谁?”
  “你爱跳舞、看书、吹箫、打乒乓球、跳绳……可以说是兴趣广泛,但是——你不善坚持!”
  魔镜突然正色道,这让刚刚还飘飘然的我一下子没了神气。
  “不懂坚持的你,使你全部的特长只浮于表面,只掌握皮毛,无一精通。好像如一浮萍,不可成大器,无法像鱼与洪水抗争。”
  “你脾气急躁,没有耐心,更无法细心,使得许多良机与你擦肩而过。”
  “你还过于爱面子。你还小器。你还时常自大。你还……”
  没等滔滔不绝的魔镜说完,我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边走边想:魔镜说是真的吗?
    六年级:章元元

篇三:[菌儿的籍贯]曹雪芹简介


  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清代着名文学家,小说家。先祖为中原汉人,满洲正白旗包衣出身。素性放达,曾身杂优伶而被钥空房。爱好研究广泛: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他出身于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因家庭的衰败饱尝人世辛酸,后以坚韧不拔之毅力,历经多年艰辛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一、人物简介
  基本情况
  曹雪芹(1715年6月4日—1763年2月12日),男,清代伟大的小说家。名沾,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芹溪居士。中国长篇名着《红楼梦》作者。
  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姆;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皇帝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后任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极受康熙宠信。康熙六下江南,其中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并住在曹家。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曹寅病故,其子曹

篇四:[菌儿的籍贯]自我大暴露_3000字


  一对大大的眼睛,高而瘦的体格,这就是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人我自己。我今年十三岁了,我喜欢看书,又爱提问题,老是让老师答辩不出。为了满足我的求知欲,爸爸便送我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很喜欢,一有空就钻进书堆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由于爱看书,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过字写得太糊涂,请你见谅,我会改正的。“我不会比别人差,只要我努力,就会超越别人。”这句话成了我的口头禅。这还得从一件事说起,我班XX考了一百分,而我只考了九十分,我非常沮丧,但我想起了老师的教诲: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找出失败的原因。于是,我顿时精神倍增,决定刻苦学习。为了能超越别人,我制订了一个计划,马上开始实行了。从此以后,我勤奋多了。在球场上很少看到我的身影,在书房中,却遍布着我的足迹,我始终相信:有付出就会有回报。有时邻居家小孩找我玩,要是从前,我早冲上去了,可是现在,我不但自己努力,也告诉他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学习,他只好悻悻离去。有时我读累了,想趴下睡一会儿,但“一定要赢”的信念使我像苏秦刺股一样努力,妈妈非常心疼,但我总是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会这样半途而废,轻言放弃。”但有时累得趴下了,我休息一会儿又开始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努力终究结出硕果,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双优的好成绩,并在“三好生”的名单上占到了一席之地。但我仍提醒自己,有了成绩是绝对不能骄傲的,如果松懈,就又会考“鸭蛋”。所以,我认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并非无道理。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又爱看书的男孩,虽说不太帅,不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样的男生你们喜欢吗?如果喜欢,和我交个朋友吧!我们一同前进。回答者:505758962-试用期一级8-2621:57)Hello!大家好,我叫王晓,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我有一张圆圆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短头发。我今年12岁了,不小了吧?却总也脱不掉那满脸的稚气。我的爱好就是爱看书。说起看书,我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天,我看见我的一个同学买了一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向往了许久,可是爸爸始终没有答应我的要求。我的自尊心很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央求过别人,这次,我硬着头皮,只好向他去借。谁知,他说可以是可以,可得拿动物图书跟与交换,我只好把书给他,向他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我的缺点就是爱掉“金豆豆”。咳,你可别笑,这也是我的爱好哩!养的宠物死了,哭!受同学欺负,哭!考试不好,哭!看书看到感人处,鼻子一酸,又落下两排“大珍珠”。不过,我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古人云:“当笑则笑,当哭则哭,无须掩饰。”要说我不爱的,就数运动了。体育成绩自然不好了。三年级时,垒球扔个四五米顶天了,成绩还没过70分。不过,这个缺点,以后我要改。我这个人,不仅爱哭爱笑,爱读书爱剪纸,还爱交朋友。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2)朋友,认识我吗?下面,我向各位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陈文强,现在在高密市开发区埠口小学五年级学习,今年11岁。我家里有4口人,有爸爸、妈妈、姐姐和我。我的外表嘛,说不上是英俊,但也不算丑。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浓眉大眼,两只耳朵长在两旁,一个小嘴镶嵌在脸蛋中央,一个小嘴长在鼻子下面。我每天都是一个笑脸,即使有烦恼我也不会说出来。我有个乐天助人的特点。记得有一次,我们中午放学,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看见一个老奶奶身上背着很多东西,走不动了。我马上跑过去,问了一下情况。原来今天老奶奶去走亲家,由于亲家给的礼物太多,老奶奶累得走不动了。于是我对她说:“老奶奶,我帮助你把东西背回家吧!”老奶奶高兴地回答说:“好,好。谢谢你,小朋友。”我一边背着东西一边搀扶着老奶奶。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奶奶家。我把东西放到老奶奶的屋子里,老奶奶直夸我是一个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甜蜜蜜的。我也有一个爱好,爱看书。记得有一天上午,妈妈叫我剥蚕豆,我答应了。我一边剥蚕豆一边看书,妈妈看见了,哈哈大笑。我疑惑不解地说:“妈妈,你笑什么?”妈妈回答说:“你自已看一看吧!”我连忙低下头一看,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豆壳和豆肉混在一起了。当然,这是我的一个缺点。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全神贯注。我呀,有时候也很马虎。比如在数学这一方面,举个例子说明:125×30=3750。用简便的方法就是125×3=375。我先这样算出结果,直接把“375”当成了得数,把积缩小了10倍。有时候,我还会把加法算成乘法,把乘法算成加法呢!我写完了作业,根本就不检查,才造成了许多错误。如果我检查了,有时候还会照着原来的抄写一遍。当然是为了节省脑子嘛。我决定,以后要认真检查作业,保证没有错误才行。我这个人爱看电视,所以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看电视身上了。有时候,我吃饭也要看着电视,看书也看着电视。一开始,我以为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可是接下来一考虑,还是一件事情也没有做好。爸爸因此还给我订了一条规则:如果五年级上学期考考不到满分,不准看电视。我想:我以后要少看电视,把精力要用在学习上。我有许多优点,也有许多缺点。我以后要改正这些缺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我要改变自我,做一个新的我。你们现在认识我了吧?喜欢我吗?自我介绍我叫**,今年十三岁,刚上初二。我个子中等,1,66,再班里排第十个,长脸短鼻子,手大脚也大,一双眼睛不大也不小,眼珠子特别有神,一张大嘴巴特别能说,只要一说起来,说上一个小时也没问题,个子不高不矮,身体不胖不瘦。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帅的。我在北京市**中上学,我们的校服不好看,全是兰色,所以特别好认,一看就是中学生。我的优点就是爱动,每天早上我都到外面锻炼,跑跑步,玩玩单杠等,所以,我在学校的体育特别好,我的学习也是不可质疑的,数学考试从来没下过90分,我的英语也不错。所以,我的脸上总是洋溢者喜悦的表情。我的缺点就是不会打篮球,也不知到是怎么一回事,就是不喜欢,而且,我上课还总走神,不注意听讲。所以,老师叫我后,我还满有信心的站起来,百分之八十都是对的,害的老师又气又笑。这就是我,只要一见到我,我总是笑,我会热情的和你打招呼,来吧!点评:这篇自我介绍虽然和简历有所不同,但是,确实看起来像简历的一样的东西了,没有必要面面俱到,一板一眼,让人觉得很古板,缺少文学的特点。在这个自我介绍中,存在问题就是,把“我”的优点,“我”的缺点一条条的罗列出来,明确是明确了,但是,文学性却失去了,因此,应该学会用一种文学的方法描写自己,在某一个自己最得意的特点上,下大功夫描写自己,当然,也不要企图掩盖自己的不足,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只有通过你的自我介绍,看到一个立体的生动的磊落的你,这才说明你的自我介绍或者说自画像是成功的。李玲自传小女孩一位,现年十三岁,并非大家闺秀,其貌不扬,生于广西柳州市。祖籍浙江(为金庸之老乡),却从未涉足此地。四岁上,随父进京,进入地科院幼儿园。人生地不熟,受小朋友之欺侮,常含泪缩于墙角,渐将爱动爱闹之习改掉,胆小慎微,直至现今。记得当时住于一小院,母亲教之读幼儿书报,增长见闻,并习钢琴,后受益匪浅。六岁半入小学,低年级时甚欢乐。班主任姓粱,极慈祥,伙伴亲密如一家。可惜好景不长,三年级插班时并入二班,亦搬家至先住地。此班同学待人冷漠,妒性强,不以诚心相对;搬家后住处离小学甚远,与同学不能互通有无,更增隔膜。在此班中度日如年,几欲转学而不得,只得整日学习,以慰无聊。常受老师表扬,实不知乃出于无奈。毕业后,考入北京八中。此地环境优美,令人心怡。同学大都多才,且全班关系和谐。老师深得学生之心。平日同学高谈阔论(吾班谓之“扯”),我时常混于其中,其乐融融。吾不爱体育,便去打电脑看小说。生活充实学业得志,不亦乐乎!现升入初二,今后之事,还未得知。吾从小到大爱好甚多,却无一成为特长。琴棋书画,只略知其一。小学时得过些奖:在市英语科技竞赛中,一、二、三等奖各获过一次,在新加坡数学竞赛中获过三等奖,钢琴过了九级。中学后便无一所获。目前无大志,只把心胸豁达作为最高追求,喜爱金庸先生之《笑傲江湖》,及李白、辛弃疾之诗词。愿今后不负自己及家长之望,小事开心、大事顺利、少出差错,足矣。点评:这篇自传语言十分简练,文中的小作者以时间为顺序,重点叙述了小作者三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即在幼儿时期、小学时期和中学时期的情况,而且简要地叙述了小作者自己的性格、爱好、特长以及取得的成绩。可谓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这篇自传的语言不仅简练,而且诙谐、生动。在充满朝气的文字中,一个多才多艺而又谦虚谨慎;一个健康向上而又诙谐活泼的“阳光女孩”脱颖而出,亭亭玉立于读者面前,煞是惹人喜爱。这篇自传中诙谐、幽默的语言有模仿《老舍自传》语言特点痕迹,但是,在初学的时候,这种模仿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值得提倡的。我这个人呀我这个人呀!小时候,妈妈常埋怨我:“你这个调皮鬼呀!”长大了,我常自嘲:“我这个人呀,就这样了。”什么样?用同学们的话来归纳:“你这个人呀,真是个怪人!”有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做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周围的人全都惊诧不已。可有时候,又希望自己永远也别长大,做父母身边的小公主。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上街,看见一个小贩在欺侮一个外地人,我便梗着脖子去和小贩吵,那外地人乘机走了,我却白挨了一顿骂。同学拉走我说:“你这个怪人呀,管这闲事干嘛厂过后想想,自己也叹口气,我这个人呀!老师讲课时突然打个饱嗝,别的同学都没有声音,我却笑出了声,被老师狠瞪了一眼。为什么别的同学能不笑,我却忍不住呢?我这个人呀!学校组织同学看电影(战争,让女人走开>,当看到影片中营长妻子和副连长妻子等人听说部队将要开拔后杀猪的场面,我哭了。周围正说笑着的同学都惊诧地看着我。我想忍住,却怎么也忍不住。别人不笑的时候,我笑了;别人不哭的时候,我又哭了。我就是这么个怪人。有人说应学会控制感情,可我学不会,我只能任感情的小溪自由地流淌。夜里,对着窗外的夜空,看着柠檬一样的月亮,我想得很多。也许在周围人眼里我是个难以理解的怪人,但我认为这种“怪”是实在的、可爱的。我就是我,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点评:这篇自我介绍和前面的一篇自传不同,没有完全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属于以事件为主来写人的类型。通过两三件事情的叙述,把自己的“怪”的特点突出出来了,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以“我这个人呀”这个题目中的一句话作为线索,充满了自嘲的精神,在自嘲中又有一种自我的得意与欣赏。可以说,这是一篇很不错的自我介绍。我叫张亮,今年12岁,在江苏省高邮市北海小学五(1)班读书。我个子不高,长得也不胖,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大眼睛。我喜欢音乐,特别喜欢拉二胡。只要有我认识的曲子,都会拉。大人们夸我还真有点音乐细胞呢。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我的优点是在家里认真预习、复习功课。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我的缺点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我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输了,嘟着嘴巴就走。要是赢了,笑得眼睛变成了一条细缝。有一次,我和同学打赌,这位同学说身上有200元钱,我想:“谁会有这么多钱呀,分时是吹牛”。就让他把钱掏出来看看。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对我说:“我是骗你的”。这时,我笑着高呼:“我赢了!我赢了!”哈哈!这就是我。听了介绍你该对我有些了解了吧我是个20岁的男孩,为什么叫男孩呢。因为我的心还是很幼小的。我是个快就要成年的男人,为什么叫男人呢。因为我有男人所有的东西。哈哈。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啦,我外表看上去永远是快乐的,内心却未必。我为很多是担心,操心,劳心,费心,甚至死心!我觉得一个人有了痛苦才能体会快乐的存在,只有曾经的痛苦,才有如今的快乐。人的一生可以分几个阶段吧: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成年,中年,老年。我正处于的是青年,是个少年与成年的桥梁。我回忆少年,因为少年给我带来的无比的快乐;我向往成年,因为成年了就能做许多自己愿意做的事,不在受任何人的阻止和约束。人总要学着慢慢长大,我觉得我经历的也蛮多的了……
  有很多人老问我为什么不要GF,其实呢我也想找个的,只是呢,觉得又没什么意思,找了只能和一个人好,不找还可以很很多人好呢,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篇森林呢,你说呢?我比较喜欢的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还有哦,我这人呢蛮相信缘分的,觉得如果有缘就一定能走到一起,我也正从系在我脚上的红线的一头觅到另一头!!巧的很,我在高二的时候认了个妹妹,虽然她不是很懂事,但我还是蛮珍惜的。人的一生能找到几个朋友呢,跟何况是妹妹呢,你说呢?说了这么多,你还是很不怎么了解我吧。哈哈。那就来认识认识我呀,我也很喜欢交朋友的啦。
 
    北京东城区十三中初一:1369138728

篇五:[菌儿的籍贯]读《狼王梦》有感_600字


  爱读书是一种美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智慧之窗的钥匙;书,是一位益友。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创作了许多作品,如:《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红奶羊》等连续三届获中国协会儿同文学优秀作品奖;《狼王梦》获第二届全国优秀读物一等奖……沈石溪现为中国作家协委会会长,全国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闵行区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社会文化科主任科员。
  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同归于尽。这说明了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宁可与金雕同归于尽,也要保护好狼孙,使其成为狼王。
  是呀!紫岚具有了只有母亲才有的毅力。可她,只是一只平庸的狼。说明了紫岚为了使她的狼崽和狼孙们成为一只狼王,竟不惜一切代价地放弃一切。就说媚媚吧,紫岚为了使媚媚的孩子当上狼王为了消除狼崽们生存的障碍,本来是让老雕飞下来,再杀了他。不料,狡猾的老雕竟不上当,宁可与紫岚同归于尽,也不肯退让一步。这一系列做法,说明紫岚是一只具有巨大母爱和为了实现大公狼黑桑的遗愿而付出一切的狼。
  是呀!《狼王梦》这本书不仅深受别人的喜爱,还引人入胜。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读书,使人聪颖智慧!
 
    平洲中心小学五年级:吴婉莹

篇六:[菌儿的籍贯]春天的旋律_2000字


  水之湄,伊人伫立,其境何美?酉水之滨,五峰山麓,那个如诗如画的土家小镇,是我心中永远走不出的风景。小镇的名字就是河的名字,洗车河。四周的青山似一位丰姿绰越的母亲轻拥着,小镇是诗人们追寻千年、不经意间从《诗经》里逃逸出来的伊人,她手中漫卷的飘带就是酉水河。
  从十五岁到十八岁,我在那里生活了整整四年。
  从头都说那是一个出美女的地方,那里的水,四季长清。不知是众多的姑娘眼睛幻成了那一道道明波,还是那清亮亮的河水凝成了姑娘们的眼神,至今还记得,那河水每一道波纹都是那样明艳鲜亮,都是那样的洁净,随时掬起一捧,送入口中,都是那样清凉甘甜、浸润肺腑。那时候少女们最喜欢在大桥下沐浴游泳,桥上有许多匆匆过客以及悠闲的乘凉人,对于我们的游戏早已司空见惯,仿佛面对周围的山水一样只当一道熟悉的风景。我的伙伴个个有着水一样的灵秀和靓丽,皮肤细腻得胜过了扬名四方的小镇豆腐脑,白里透红的脸色象熟透了的水蜜桃,那鲜嫩、那娇艳怎么洗也洗不褪色。那时候没有游泳衣,我们都穿着自爱缝制的小褂褂,大大方方地挺着微微凸起两只小青桃的胸部,毫无顾忌地在水中穿来穿水。穿累了,游够了,一个个走上岸来,坐在大块大块的青石上洗衣,长长的黑发湿漉漉地披散在身后,个个都是水蛇腰,个个都是动人的美人鱼,那笑声阳光一样透明。
  小镇是一个非常古朴的地方,民风纯朴的得就象秋日里的晴空找不到一丁点儿的杂滓。男人们的沐浴地点距离我们很近,有时候不经意间几个顽皮的自以为还不够大的小男人就从水底钻进了我们的阵营。这时候就象沸腾的油锅里洒进了水滴,惊呼与欢叫和着高扬的水珠直冲云层。但是不管叫不叫唤,所有的美人鱼都会一样空前的团结,拉的拉手,捉的捉脚,搔的搔腋窝,抓的抓脚心,非把那入侵者弄得精筋疲力连连求饶最后乖乖地滚回自己的领地不可。这种游戏时常发生,可也从来没有引起过真正的战争,大家嬉戏一回闹一回,也就高高兴兴地散了。在我们的心里,不管男人女人身体都不是密秘,美丽是大家的也是公开的。
  到过了许多城市之后才知道小镇的孩子们是最幸福的。在城市里的家长一遍又一遍地告诫孩子不许下河洗澡的时候,小镇的母亲们却常常将那些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孩就放到了小河的怀抱里。在小镇,我几乎从没听见过有人叫自己的孩子不要下河洗澡,河是他们的乐园,更是他们的天堂,从每一年的端午直至深秋十月,小镇里的孩子们就一直泡在清悠悠的水里。而且在那里居住那么多年,我还很少听说过有谁家的孩子溺水而亡。这也许跟小镇压的格局有关,跟小镇人的生活习性有关。小镇架在两河之上,所有临水的房子都有一个从河中砌起来的墙脚,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吊脚楼直伸到河上。吊脚楼里每时每刻都有无数关注小河的眼睛,谁家的孩子要是出了点什么事,吊脚楼上的眼睛会看得最清楚。记忆中最深刻的一次救人活动是救艾老师的独生女儿艾云,不知怎么回事,艾云经常爱一个人下河,不知不觉就成了落水的小称砣,让那些发现她的孩子们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呼救。小河中的呼救声一响,吊脚楼里的锅碗瓢盆便跟着响起来,那速度之快我想一定胜过了古代的狼烟,胜过了抗日战争时的消息树。一转眼的功夫,就有男子,轻轻巧巧地游到了艾云的身边,托起了正在深潭的旋涡上打着旋儿的艾云。这时候总是男人们充分展示自己的沉着冷静和能干的时候,这时候也是吊脚楼上女人们的眼睛最流光溢彩的时候。我是在一个吊脚楼上目睹这一场精彩的好戏的,整个救人的时间加起来不上两分钟,时间虽短却显得那样惊心动魄,以致多少年后我也一直不能忘记。还记得那次最先游到艾云身边的大丑,因为他们兄弟二人长得都很瘦,跟那猴皮精似的,人们都习惯于叫他们大丑二丑。可这一次他的动作却十分优美,轻轻地辟水,小梭鱼一般地钻入水中,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人托了起来。许多平时正眼也不瞧他一下的女人这次眼光中多了一份欣赏与敬意。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小镇上的人们真是穷得可以,连买盐的钱也经常短缺。但在小河里很富有。不知道那时的小河哪来那么多的鱼儿虾儿蟹儿,一年四季怎么捉也捉不完。一涨水,我们在河边随便放个什么撮箕之类的工具,就能装到许多鱼虾。那时候我们也不知道放鱼药去毒鱼,摸鱼和捉蟹就是我们最大的乐趣。那可真是一件冒险的事。有一次,我将小手伸进了一个深深的洞穴抓到一个软软的东西以为是条大鱼的尾巴,拖出来一看,妈呀,是条花花绿绿的水蛇!好在那时候看别人处理这类场面的次数挺多,自己也有了一些经验,赶快甩开胳膊,在空中画了几个优美的圆圈,水蛇也许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吧,就从凉爽的窝里飞到了热烘烘的山坡上。经历了这些煅练,我也操练出了一身农家孩子的大胆。后来在大学,看见那些从小生长在大城市里的女孩见了一条毛虫虫也要惊叫好半天就很难相信她们不是在矫揉造作。
  比小河更富有的是那些环抱着小镇的群山。春天有刺苔苔、羊奶奶、茅千儿、茶泡和三月泡,夏天则有龙船泡,秋天更有八月瓜、阳桃野枣儿野梨儿。我一直怀疑这些都是只有山上才长的东西,读了那么多书有些东本一直没有从书上看到过。比如茶泡吧,它象一个个彩色的灯泡,没热时是红的,熟了之后白里泛着一点淡青,有的白白的面子上还有几个黑色的霉点子,吃起来嫩脆爽口,清甜宜人,书上就一直没有人写过。还有三月泡,它的样子很近似现在的草莓,但比草莓要秀气得多,玲珑剔透、晶莹鲜润,颗粒小巧但味道却浓甜而清香,书上也似乎少有人提起。除了这些野果,就是山菌子了。进了城才知道人们叫它们做蘑菇,一年四季只要天一下雨,我们就可以吃到菌子,那几乎是小镇人们桌上的一道主菜。而最好吃的要数枞菌了,一年两发,春菌金黄、秋菌嫣紫,芳香无比,不仅可以鲜吃,还可以用油蔬成菌油作为吃面的炒菜的作料,一年四季做出菌类佳肴,实为一种难得的山珍。除此而外,山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珍奇动物,每到秋收过后人们便开始上山赶仗,起下来野猪、白面、麂子味道特别鲜美。有的人家,野味吃不完,挂在炕头薰一薰,当作珍贵的礼品带给远方的亲朋好友。
  女孩子不能上山赶仗,但一年四季我们除了呆在水里,便是呆在山上了。
  小镇,伊人,别来无恙?
    六年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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