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初中作文】

篇一:[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在这个第一次在初中度过的秋天里,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2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2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
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大量运用穷富的对比手法,揭示自己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可以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现在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篇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麦琪的礼物读后感500字

【篇一:《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欧·亨利虽然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可他的小说却流传至今。今天,我就和妈妈拜读了他最有名的作品之一——《麦琪的礼物》。
小说主要说了德拉和她的丈夫吉姆是一对贫穷的夫妻。他们都拥有一件各自引以为荣的东西——德拉有一头长达膝盖的褐色长发,而吉姆则拥有一块他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金表。圣诞节前夜,德拉因为没钱,迫不得已才卖掉了褐色长发,为吉姆买了根配怀表的银链;而吉姆则卖掉了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梳子。虽然,最后他们彼此赠送的礼物已经派不上什么用场,但却得到了世间最美好、最真诚的东西——来自对方最真挚、最无私的爱!
书的最后说:“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他们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所爱,知道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在一切接受礼品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是倾其所有,用真诚的心才换来了这份宝贵的礼物,他们就是麦琪。
对德拉来说,也许她的头发长得很快,不久就可以用上这套精美的梳子了;但对于那根银链,也许吉姆永远都没有机会买回那块金表,永远都用不上了,但他依然无怨无悔。而且,他们还彼此安慰,让我感动极了。
正像课文中所说的那样:“爱有时在竹篱茅舍,有时在高堂华屋,有时也在无家可归的人群中。”平凡的爱也一样感动人心。
爱是下雨天,爸爸把雨衣披在我身上,而他自己却淋成了落汤鸡;爱是胆怯时,老师紧握着我的那双温暖的手;爱是感动时,伙伴给予我的那真诚的拥抱;爱是转身时,妈妈反复的叮咛。爱是沙漠中递上的一碗水,爱是早晨起床时,床头那叠得整整齐齐的干净衣裳……
【篇二:《麦琪的礼物》有感】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直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美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美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篇三: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作文】
我喜欢看书,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看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事,看书是一种享受。这个星期,我都在看短篇小说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四百万》。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还是《麦琪的礼物》。
《麦琪的礼物》讲的是一对贫困夫妻的爱情故事。圣诞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对方感到温暖,妻子德拉卖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秀发,为丈夫换来一条表链,以搭配丈夫多年无链的金表。然而,当她把表链送到的丈夫面前时,发现丈夫卖掉了他那“让所罗门都嫉妒得直翘胡子”的表,为德拉买来了她梦寐以求的一套发梳,两人拿着自己无用的礼物,哑然神伤……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至,却给人留下无尽的遐想,还有无限的感动。欧,亨利给我们写下的作品就是这样,看似平淡,却在结尾回峰路转,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也许有人会说,这两个人非常的傻,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财富来为对方换取了一份礼物。可我觉得,德拉和吉姆互相给予的,不仅仅是一份礼物,还是一份欢乐,更是一份爱。这份爱不像玫瑰那样轰轰烈烈,也不如葡萄那般酸酸甜甜,却像一杯茶,是一种简单的爱,美丽淡雅,苦涩中有着清新的味道,喝完茶后,总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萦绕在口中,也许他们很贫穷,但他们拥有世上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爱!
爱,就是那么简单,正如书中说的:“在所有送礼物的人之中,他们俩是最聪明的;在所有接受礼物当中,他们的馈赠也是十分聪明的;他们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就是麦琪!”
【篇四: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麦琪的礼物》是一篇感人的小说。它写的是一对贫困的年轻夫妇,在圣诞节之夜,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妻子卖掉了自己心爱的一头长发,买了一条表链给丈夫;丈夫卖了祖传三代的金表,换来了一套装饰头发的玳瑁梳子送给丈夫。小说通过这一巧合,反映了生活在社会底层贫困的小人物尽力给别人增添快乐的崇高感情。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不禁联想到新年之际,班上同学互赠贺卡的情形。按理说,新年互赠贺卡本是件非常好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使之失去了意义。有的同学以贺卡的好坏,或者有没有送他们贺卡来衡量同学间的友情。难道说这就是礼物所要传达的感情吗?那么,这样的友情太廉价了,太庸俗了。我认为“礼物”只是一种传递情意的方式,不能用它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
小说中那一对男女主人公都卖了自己值得炫耀的东西,他们更看重的是对方的欢乐。他们的行为使“礼物”二字升华了。当然,我不是说非要卖掉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才能给别人带来欢乐。我认为只要情真便会换来意切。
【篇五:《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人们常把锋回路转,出人意料,大反常驻机构理的结尾称为“欧·亨利式的结尾”,相信欧·亨利的小说正是因为其独具风格与魅力的结尾而享誉世界。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贫苦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作品以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局收尾,凸显了夫妻之间感情的诚笃、深挚,读来催人泪下。
这篇文章又便我想到泰格尔的小小说名作《窗》,描写两位卧床的重病人,住在仅有一门一窗的狭小房间里,只有透过窗口才看见外界,生活死寂沉闷。为了安慰病友,近窗人每天向病友
编织窗外斑澜多姿的景观,使病友摆脱寂寞,得到了快慰。至此故事似可以作结了。然而病友突生嫉妒,对近窗人竟见死不救,待争到近窗的铺位,见到的却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作品于文末陡起波澜,出现逆转,使小说有了强烈的艺术魅力。
这种欧?亨利式的结尾是使人物的情感、行为或事情的结果向完全相反方向转折的一种构思方法,是增强文章吸引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它一般包含两大部分:“蓄势在前”,和“逆转在后”。即先形成一种思维定势,然后突转,突然打破积蓄已久的定势,从而造成一种久蓄而猝发的艺术冲击力。
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篇六:《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直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美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美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篇七:《麦琪的礼物》有感】
今天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选》中的《麦琪的礼物》,这个故事看上去很平凡,也许还会觉得两个主人公很“傻”。但就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蕴藏了一个……
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主人公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圣诞节惊喜,送给丈夫一个配金表的金链,可是自己只有一元五角七分,钱根本不够,但德拉为了给吉姆买他梦寐以求的金表表链,德拉把自己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卖了,买了给吉姆的礼物。而吉姆也想在圣诞节给德拉一个惊喜,看中了一个可以配德拉美丽瀑布般的秀发的梳子,但他没有钱去买这件礼物,他做出的决定和德拉一样,牺牲自己卖掉自己珍贵的金表,去换那个梳子。但最后配梳子的头发没有了,陪金链的金表没有了。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有人会认为他们很傻,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是聪明人,他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故事的主人公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他们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世界需要爱,需要奉献。爱是美丽的,每一个人心中都因该充满了爱,对父母,对生活的爱,这种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爱!因为有爱,人类的生存才有了价值,有了光辉和温暖!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
【篇八:《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语言的魅力就在于给人以无尽的乐趣和情感的给养,而文字在一些巨匠的笔尖下跳跃出华美的舞姿,小说造诣极高的欧亨利就属于此列,他的著名作品《麦琪的礼物》堪称一部佳作。他幽默的语句中透露一个又一个人物的表情,每个人物真的是活的,而且是神采奕奕,至于其文风的幽默就不用微词去概括了,简直是句句是经典。
这本书是一本短篇小说的集合,涉及人情,社会,金钱,友情,每一个故事顺理成章的开始,总是出人意外的结局,当你试图猜想故事将以一种多么离奇的结果出现时,还是仔细思考思考吧,要不然会因为结局“悔恨”许久啊。
看《忙碌的经纪人》体验到被工作冲蚀后的记忆被重新唤起时,是不是应该思考生活或许不要把时间全交给工作;
《二十年后》让人无奈的面对友情在利益,法律面前的抉择,友情有时真的让哥很无奈啊;
《爱情的信使》第一次的不解,第二次的朦胧,原来爱情这种罗曼蒂克是可以在笔下生花的,表白也是一种技巧,追回真爱,化解误会;
《改邪归正》在人性与正义面前,能量似乎不在守恒,因为勇气起了作用;
短篇的阅读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加上如此的情节,幽默,不失为一本极品,已经是第好几遍读这本书了,有的品呀!

篇三:[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大全


《读书笔记大全100字》
【篇一:《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我今天阅读的,是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的书,作者是亚米契斯。
我是和同学、老师一起阅读,我读了书中的《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这篇故事讲述了小抄写匠每天晚上十二点悄悄地帮爸爸抄写信条,他爸爸不知道。小抄写匠原来一直上学成绩非常好,他帮爸爸抄信条的三个月里,一直上学不好。一天,小抄写匠正在写作业的时候,感觉非常困,就趴在练习本上睡起觉来。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气,就说了小抄写匠。到后来爸爸知道了小抄写匠一直在夜里帮自己抄信条,才知道不该吵儿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小抄写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为爸爸妈妈承担责任。
我觉得书中最感人的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小抄写匠的心里还十分甜蜜,继续在夜里十二点起床帮爸爸抄信条。我的看法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他的心里还是甜蜜的,要是我,我的心里会十分生气,不会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看。我从书中收获了,爸爸妈妈说我们,我们要虚心接受,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读的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出版
【篇二:稻草人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稻草人》。
稻草人这本书里有叶圣陶老人写的许许多多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喜欢看。但我最喜欢看的故事还是这本书的名字稻草人。
这篇童话讲的是:一个扎在田里稻草人,心地善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这个稻草人目睹了三件另它伤心的事。第一个故事: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倍害虫肆无忌惮的啃了个精光,稻草人竭力驱逐害虫并向警告主人却无能为力;第二个故事:一名渔妇为给生病的孩子熬鱼汤喝,不得不硬下心肠扔下孩子去钓鱼,钓上来的鱼在没有水的桶里跳动想逃出去,可是稻草人却没有办法。第二天,鱼死了。小孩还在生病,稻草人怜悯孩子却无法动弹:第三个故事是:遭遇悲惨的妇女,孩子死了,嗜赌成性的丈夫要把它卖掉,痛不欲生的她投河自尽。稻草人急于挽救他,却依然无济于事。
我愿做这样一个稻草人,善良,乐于助人。所不同的是:我用自己的行动来帮助他人,做一个真正完美的稻草人。
【篇三:《根鸟》读书笔记作文】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根鸟》有感,一开始我还以为根鸟是只鸟,读过文章才知道根鸟是个人。
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根鸟连一只麻雀都未能打到。根鸟坚持着背着猎枪,托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架势,依然煞有介事地在林子里转悠着,寻觅着。
脚下被踩的厚厚的落叶,发出一阵阵单调而枯燥的声响。根鸟将枪背在肩上,并且耸了耸肩,重新振作起来。他感觉到自己又能够聚精会神了。
我的感想是根鸟坚持不懈,我要向他学习。
【篇四:守株待兔读书笔记】
上个学期我们学了一篇寓言故事——《守株待兔》。下面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寓言讲了一个种田人,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捡到了一只野兔,他心想:如果每天都能捡到一只野兔该多好呀作文!从此他放下锄头,坐在田边等着野兔在来撞死,最后野兔再也没来过,庄稼全完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凡事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去做,不能寄希望于意外的收获。
【篇五:《愚公移山》读书笔记】
小时候第一次读“愚公移山”,心里想:“唉,愚公真是愚得名副其实呀!你那么小,山那么高,那么大,何况还是两座,你移的了吗?”
可现在读起来,我还真是觉得有一番道理。愚公挖山不止一定有志向在心。他当时做出决定一定没有任何犹豫。因为他心里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挖山!为子孙后代造福!愚公虽然是九十多岁的人了,但是他一直努力着把山挖平。我们学习上也要用到愚公这种精神,不会做的题不要躲,要自己仔细想一想,实在想不到再问,又学又问才叫学问嘛!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子子孙孙无穷无尽,人类的力量是无限的!
【篇六:《女生贾梅》读书笔记】
女生贾梅是一个天真活泼、性格开朗、热心肠的小女孩,她与伙伴经历了一段段酸甜苦辣的成长故事,她的生活丰富多彩,非常有趣。
像坚持给爸爸戒烟,为了看演唱会娇小姐却坚持到饭店打工挣钱买门票,和伙伴一起去自然保护区芦荟乡旅游,但发现父母跟踪时立即改道走向桃园在野外搭起帐篷住宿,而原本意想不到值班的两个女孩都睡着了,唯有那把菜刀在值班,最总被民警发现送回家。贾梅的这些有趣的成长故事不由得让我们万分惊叹!
【篇七:《丑小鸭》读书笔记】
星期三,我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只鸭子,长的很丑,大家都欺负它。所以,它离家出走,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雨,最后,它变成了白天鹅。
看了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因为小鸟讥笑它,哥哥姐姐咬它。公鸡啄它,猎狗追赶它,连养鸭的小姑娘也讨厌它。可是,它仍然追求美。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不放弃,任何事情都回有转机!
【篇八:《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在中国已经流传了许多年,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名著。
我看过之后,做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他进退行兵神莫测,陈仓道口斩王双。他还料事如神,一天浓雾满长江,远近难分水渺茫。骤雨飞箭来草人,孔明今日胜周郎。
诸葛亮乃一代英才,他鞠躬尽瘁,可惜最后回天无力,直至蜀国的消亡。
《三国演义》写的十分精彩,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篇九:《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海底两万里写了龚赛伊和他的主人被邀请的“林肯号”上去清除“海怪”,在船上他们有幸认识了身手不凡的捕鲸手——尼德*兰。他们三个却意外的发现“海怪”其实是一艘潜水艇,潜水艇的名字叫“鹦鹉螺号”,他们跟随着“鹦鹉螺号”与凶猛的鲨鱼搏斗、砍断章鱼怪物的触角、保护温顺的长须鲸……他们跟着“鹦鹉螺号”掠过了20000里海洋
在这些丰富的科学知识中,展现着一个个19世纪科学家惊人的科学预见性。
【篇十:西游记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让我最有感触的是《西游记》。它给我留下深刻的映象,因为它的作者罗贯中塑造了四个不同的人物形象:从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软弱无能、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唐僧;三兄弟的大师兄,火眼金睛、神通广大、腾云驾雾、七十二变、千变万化、降妖除魔的孙悟空;三兄弟里的二师兄,不务正业、喜爱美色、胆小如鼠、临阵脱逃的猪八戒;三兄弟里的三师弟,忠心耿耿、挺身而出、任劳任怨的沙僧。
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与三个徒弟一路上一波三折、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并取到真经的故事。我最佩服孙悟空,因为他敢于和妖魔鬼怪、恶势力斗争的精神让我十分想赞颂他。
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也没有放弃,我看到了他们坚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还勇往直前,最终取得了真经,修成了正果,而我呢?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退缩。
读了《西游记》,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要战胜困难。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不能放弃,不管有没有成功,毕竟自己努力过了,不是吗?
【篇十一:《昆虫记》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它是由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著作而成。
当读完后我从这巨作里我深刻的了解了:黄蜂、蟋蟀、蝉、毛毛虫、孔雀蛾、石蚕、萤火虫、红蚂蚁等等。
其中,我对蝉了解至深。
蝉,一般是夏天才出来“唱歌”的,它的“嗓音”清脆而又响亮,“唱”渴了它就会用它尖利的“嘴”插进树干吸收液体解渴。这时它还没有忘记唱歌,直至饮饱后继续认真的唱着歌。不过有时喝到一半时也会被凶恶的蚂蚁、黄蜂等饥饿的小昆虫抢掉。
我们也应该像法布尔那样认真的观察身边的事物,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积。
【篇十二: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
《宝葫芦的秘密》是作家张天翼的最具代表性的童话之一,是发表于1957年《人民文学》第1-4号。这部童话写得既平安又幽默,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备受一代代的小读者的喜爱。
文章中宝葫芦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思想的一种象喻潜藏在王葆的思想意识深处,是他心头的黑影子。世界上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人人真正的幸福,必须要用自己的双手共创造。
这部作品通过一系列充满儿童情趣和特点的生活细节及心理描绘,刻画了王葆这一个性新明的少年形象。他是一个热心善良的好孩子,但又有一些不良思想观念;而当他认识到自身的缺点和错误时又能勇于改正。他的形象很容易引起我们的认同和共鸣。
通过读了这篇童话,我学习到做人要热心善良,同时如果自己有不足的地方,应该勇于承认并且能够改正,这样才能做一个老师和家人喜欢的好孩子。


《读书笔记大全》
【篇一:《天狼》读书笔记】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篇二:《子夜》读书笔记】
《子夜》所概括的社会生活纷繁万状,事件如波,此起彼伏;场面如链,交叉出现;人物如星,忽闪忽逝,但整个人物事态的展开又条贯井然,纷而不乱。《子夜》蛛网式的密集结构,表现社会变迁的复杂内容,这种庞大结构所展示的组织人物与事件的办法之多,叙事角度的变化之繁,足以证明茅盾丰富的创作经验与对素材的驾驭能力。《子夜》有五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①以买办资本家赵伯韬,金融资本家杜竹斋、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等人为代表的公债交易所中“多头”和“空头”的投机活动;②在世界经济危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以军阀混战等影响下的民族工业的兴办,挣扎和最后的彻底破产;③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以及他们反抗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怠工,罢工斗争;④如火如荼的农村革命运动,使吴老太爷仓皇出逃,曾沧海暴死街头,吴荪甫“双桥王国”美梦彻底破灭;⑤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新儒林外史”人物的空虚庸俗的日常生活和寻求刺激的变态心理以及苦闷抑郁的精神状态等。通过这五条重要线索,《子夜》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活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
《子夜》的情节结构,茅盾处理得相当成功的,各条线索齐头并进,中心突出,既相对独立,又纵横交织,使生活内容和众多的人物、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艺术的整体,像一座纵横交错又浑然一体的建筑群。
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茅盾是写历史画卷的大手笔,概括历史完整画卷的巨匠。他的创作是艺术化的历史,历史化的艺术。通观茅盾的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茅盾创作《子夜》时,明确地提出要“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要以农村与都市的对比反映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正是出于对社会面貌整体把握的需要,他把吴荪甫设计成纱厂老板,因为这一角色便于“联系农村与都市”。
《子夜》不仅顾及到社会空间上的全景展现,而且更注意社会结构的全景式表层模拟。他把每一个都作为他所属的阶级的“标本”来塑造。写出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角色特性。像吴荪甫、赵伯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家,像吴老太爷、曾沧海、等不同特点的地主。像李玉亭、范博文、等不同模式的知识分子,既是“单个人”,又都是带有特指意义的社会角色。他们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反映了某一社会群类的基本状况。
在进行大规模的全景式描写时,茅盾注意在具体的情节安排上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作品的色彩与波澜,也才符合生活的实际。
他以城市为近景,以农村为远景的布局,以光怪陆离的城市为主要的生活舞台,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谈论或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伏不断地引出农村这一条线索。在围绕吴荪甫这个中心人物引出各种经济斗争和阶级斗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安排线索,形成虚实结合,疏密相间的布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茅盾与那些提笔一泻千里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这种阔大的构思,为我们贡献出《子夜》这样一部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的百科全书。
【篇三:读《青铜葵花》心得】
在前几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本书—《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一个有喜有悲、感人的故事。我细细地品味了这本书,从中受益多多。
《青铜葵花》记叙了一个贫穷家庭的生活故事。青铜葵花他们虽然生活艰苦,却十分幸福、快乐。最后,葵花回到了城市,离开了青铜。葵花是一个十分善良天真的女孩,让人怜悯。而青铜是一个坚强的男孩,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粗壮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冰项链给葵花。他保护葵花,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自己挨打也不让葵花被连累。青铜很坚强。
这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他们的这种坚强,使那些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万分懊悔。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看完这本书后,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坚强到底应该是怎样呢?
在学习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挫折而放弃,我想这就是坚强;在生活中,不会因为一点小打击而气馁,我想这就是坚强。坚强到底是什么?就是不管面对多差的处境,也要一直走下去!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篇四:《鸿门宴》读书笔记】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作文;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篇五:《陈情表》读书笔记】
我是一个青年人,但我酷爱中国古典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我一直强调自己的态度,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弘扬,这就是对中国古代文明最大的认可。
作为一个年青人,我觉得自己的生命里承载着更多的是关于民族、关于社会、关于人生、关于自我的思考,在思想的逐渐成熟中,我觉得热爱民族文化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面对当今社会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社会上部分人漠视自己的信仰,践踏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物欲横流,金钱第一,这是社会群体信仰的危机。我敢肯定这种危机既潜伏在意识形态,又反映在现实之中!总之,我能感觉到中国古典文化和传统文化,正在面临一场劫难,却又无可奈何,我不知道是历史的悲哀,还是我们现实的残酷?
回过头来看《陈情表》,这是一篇散发着传统美德的古代散文,现在能真正读懂的又有几人,在这个金钱世界,谁还在乎忠,义、廉、孝,它的观念,已经与我们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情!不可否认,当今社会不仅中国古文化离我们很远,似乎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汉字也离我们很远,说得严重一点,中华民族文化正在走向没落!
大学毕业已十年了,我觉得自己在毕业时曾高喊着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大学生,想起这些话,现在我都觉得脸红。我在经历了十年社会生活后,我明白自己已发生了蜕变,没有了纯洁,熄灭了热情,磨去了棱角,随波逐浪在这个金钱社会,已经变得庸俗不堪。我懊悔、我内疚,甚至痛骂自己。一个忽视继承的民族,发扬光大毕竟是一句口号,我个人的力量怎能与潮流抗争,我又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呢?
中国古代有无数个例子说到忠孝不能两全,而这些例子只是说明了这个历史命题的正确性,而没有突出它的矛盾性。忠孝不能两全,必然要有取舍。传统的封建礼教认为,不能两全时,必取其大者。以此作为前提,应该说凡是具有正常智商的人,都会选择忠,因为忠是忠于国家,进而忠于黎民,忠于天下,此为顺应天意,弗敢违矣!
而《陈情表》似乎是个例外。
“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李密《陈情表》核心价值理念就在这一句话中,我特别欣赏这句话,因为它不仅是文章的文眼,更重要的是它映射出中国古代治国理念。以孝治天下,古代似乎做到了,真正的能够为国尽忠的贤才,皆是大孝之人。因此,中国古代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甚至以孝顺廉洁来举荐官员,这也成为了入仕的主要渠道。
孝是立身之本,忠却是立国之本。
李密以“伏惟圣朝以孝治天下”设定自己的推辞逻辑,以孝为忠、为大义,更以孝作为仁君之仁,达到了自己巧辞而又不迁怒于君主的两全目标。是孝在前而忠在后,一前一后成就了李密的忠名。
那么“忠孝不能两全”应该指的是不能同时两全,如果处理得当,先后有致,那似乎也是可以两全的!李密的忠孝之名既归结于处理二者关系的得当,更在于李密内在的孝廉之心。
孝顺自己的祖母,不,别说是祖母了,就说是孝顺母亲,能在挺进仕途,成就大忠之间作出选择的,又能有几人?我不想以此来评论道德沦落或者是退化,但这个深刻的命题在现实社会中,其二难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不能两全的范畴。
在现实社会,我们遗憾地只能看到,标榜自己忠于党者、忠于国者、忠于人民者,多乃营营苟苟之辈,他们鱼肉百性,伤天害理,岂敢指望他们大忠乎?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人君子,枉负大孝之名!
试问,一个不能行孝之人,到底有几人可以行忠心之事?又哪来那么大的德行去施恩天下黎民,更莫奢谈忠党、忠国、忠于人民之大事业了!
【篇六:《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七:《天蓝色的彼岸》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这是给孩子们的最美好的礼物。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感的故事。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失去了生命,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进入天蓝色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又不知道如何向他们传递自己的心声,直到他碰上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本书共有十三章,用温暖的笔调描写一个孩子不幸离开人间,在另一个世界思念家人,也明白了爱、亲情、友情和信任。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代读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生命,唤起人们最真切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达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的国家,因为有着绵长的巫祝文化的传统,从古至今,英国人对种种的神话传说,鬼怪故事都是津津乐道,这也是这本书的亮点之一。
它是一本小书,因为他的篇幅不大,似乎个把钟头就可以读完,可就是因为它的短,他的纯显得它尤为有魅力他字里行间充满着真情实感,他不仅是一片童话,一部小说,同时也是对人生、生命的一种敏感,耐心的探讨。
我突然觉得活着是多么的好,即使你不快乐,你可以随遇而安;因为你还活着,我们还健康地活着,可以爱着我们的家人,恨着我们恨的人,吃着肯德基,麦当劳听着谭杰希的歌,埋怨着考试和天气,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人生在左边,天蓝色的彼岸,有一个流淌着回忆和遗憾的乌托邦在右边。有幸拿起《天蓝色的彼岸》,看着一个孩子在天国心里过的独白,也是一种幸福,一种奢侈。
我喜欢《天蓝色的彼岸》因为它的纯,因为它的清新,因为它的……这是一本很好的小书,我很喜欢。
【篇八:《聊斋志异》读书笔记】
思想是带领我们走向梦幻王国的天使。——题记
走到床前,一阵冷风吹过,让我不禁想起了那让人毛骨耸立的《聊斋志异》。翻开书,打开铺满灰尘的第一页,那记载着岁月的灰尘更把我拉进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境界。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发现这里是多么的静。直立在街头的路灯这是也一闪一闪的,我把被子盖过肩头,带着既兴奋又害怕的感觉开始用眼睛从书本上扫过。“她把门窗轻轻地拢上,拂起那长长的袖子走到郎君的身旁,用她那带着香味的手绢拭去他头上那豆大的汗珠。忽然,一个黑影在轻薄的窗前来回踱步……”我的心悬到了喉咙。各种奇形怪状的画面在脑海中陆续放映。这时,手心里已满是那湿漉漉的汗。原来这些情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可是作者却以生动形象的手法将他们一一列举了出来,让人感到悬殊、紧张与恐惧,怪不得使它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书之一。“乔郎,我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最后又以温馨、激昂的语句将文章结尾。这真让我感受到想象力的无穷力量。
生活中处处有想象,就像是在大街上,你也会想到人们的摩肩接踵;在湖边,想到鱼儿在水中欢快的玩耍;天空中的白云在和小鸟谈话……我更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我在黑暗的小巷我会想到有一只青面獠牙的魔鬼向我伸出长长的手,在小草丛生的草地上与小草交谈,这些便是我在写作上充满灵感,使文章更生动。谁说想象力不重要?就是想象力使《聊斋志异》成为中学生必读的书目之一。


《读书笔记大全1000字》
【篇一:《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欧。亨利是二十世纪初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片小说之父”,他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成为“世界三大短片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300多篇小说,大都反映了美国社会下层人物的心酸而又滑稽的生活。这些作品以其幽默的生活情趣、含泪微笑的风格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短篇小说中最出色的一篇。文章通过写德拉为在圣诞节给杰姆买件礼物,把心爱的长发卖了,买了一条非常适合杰姆的手表的表链,而杰姆却卖掉了手表给妻子买了套漂亮的发梳送给妻子做圣诞礼物。虽然彼此愿望落空,但却拥有更为温馨的爱,表现了贫困之中,无私的爱的美好纯洁。它歌颂了小人物在贫困生活中的善良以及相儒以沫,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小说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平民生活的悲惨。
小说中尽管社会是无情冷酷的,平民生活是无奈凄惨的,但人性的善良和崇高在那样的环境中更显的震撼人心,更让人感慨万分。文章构思巧妙,寓悲于喜,形成“含泪的微笑”,结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
这篇短篇小说我读过多少遍已记不清楚,但每读一遍都会被文中主人公的无私以及他们纯洁的爱所感动。他们的生活是那么贫困,甚至连为对方买一件像样礼物的钱都没有,但他们心中装着彼此,深爱着对方,以至于可以为心爱的人失去最珍贵的东西。如今的我们,不会再有买不起东西的尴尬,甚至可以说我们能随心所欲的去购买任何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是的,我们不再贫穷,我们不会再有德拉买表链前的犹豫和痛苦,但像杰姆和德拉间那至纯至真的爱,我们又有几人能拥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纯真的爱情离我们越来越远,物质上的富有永远也代替不了精神上的充实,试问,到底贫穷的是谁啊?真正可怜且贫穷的应该是那些揣着元宝寻找真爱的人。
当前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越来越自私,只想着向社会索取而不愿为社会付出,整日哀鸣为何金钱越多而真爱越少。经常也听到一些人感慨:为何找爱的人、等爱的人那么多?其实只要人们学会相互关爱,才能得到真爱,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洒下一片春雨,收获一个春天。冷酷自私的人,是永远也得不到真爱的。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主人公那样处处为对方着想,不惜为对方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么相信你也会拥有对方温馨真挚的爱。因为有爱,所以快乐,因为爱你,所以幸福。希望那些在爱情的大门外徘徊的人能静下心来读读这篇不但感人,而且能给人带来幸福感和思考的文章—《麦琪的礼物》。
【篇二:《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

篇四:[欧亨利短篇小说集]麦琪的礼物读后感200字

【篇一: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作者是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着名小说家欧·亨利。
我印象最深的事;长发——德拉和吉姆两个的珍宝之一。他们的另一个珍宝是吉姆祖传的怀表。德拉为了吉姆买怀表,就把她一长发给卖了,卖了20元。经过几次精挑细选,终于找到了一条朴素高雅的白金表链,她自己感觉特配吉姆,就花了21元。他害怕吉姆说她头发不漂亮,就在头上烫着短短的发卷。吉姆终于回来了,手里拿吉姆给她的礼物,德拉打开了礼物是一把很漂亮的梳子。后她把表链给吉姆看,但吉姆已经用不着表链了,他把怀表卖了给德拉买了梳子。虽然他们的好意落空了,但是欧·亨利把它命名为麦琪的礼物,是神圣的,充满爱的,寓意深远的礼物。
最后,我希望可以看看,让你学会“爱”。
【篇二:读麦琪的礼物有感】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出于同样目的,卖掉了祖传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梳。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比情感更重要的东西——爱,却是无价的。
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一对并不富有的夫妇,却能在平凡的一天做出这样一件不平凡的事情:为对方着想,完全不顾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所以才会做出这样不平凡的事情。相比之下,我为别人付出的又有多少呢?在生活中,我总是为了一点小纠纷,与别人针锋相对,斤斤计较,最后得不偿失,反而坏了信誉,我何不学学他们,互相关心,又有什么不好呢?我应该认真反思自己。
“爱人者人恒爱之”,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关爱,为他人着想,世界才不会这么冷漠、无情了。
【篇三: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作文】
《麦琪的礼物》一文中一对夫妻相互赠礼,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变成了没用的东西,却彼此拥有了爱。
这却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我发高烧了,妈妈下班回到家发现我身上很烫,便给我量了体温,量好了一看才发现我发高烧了,于是她马上冒着大雨带我去医院看病了。到了那里医生建议我输液。正输液呢,我就困了,妈妈让我躺下休息。
第二天,我醒了发现妈妈一夜没睡。顿时一股暖流涌入我的心头。
【篇四:读《麦琪的礼物》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从中的夫妇两人是从爱他人,才懂得了“礼物”的价值。
它通过写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变成无用的东西了,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之一。
男主人公吉姆是小职员,女主人公是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生活贫穷,但是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瀑布般的头发。为了能在圣诞节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金表,买了一套“纯玳王昌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琉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却是毫无作用。
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更加窘迫,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更突出了“礼物”的价值;也让我明白了“礼物”的重要性。
【篇五:《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麦琪的礼物》。这本书写得非常好,作者叫欧·亨利,他是一位美国作家,他写得非常幽默,但是他用幽默的语句揭露了当时黑暗社会的冷酷无情。太精彩了,希望大家都看一看。
故事的主人公是德拉和吉姆,他们是一对夫妻。圣诞节到了,德拉和吉姆都不知道该给对方送什么礼物,他们太贫穷了,德拉有卖掉她的头发才能买一个表链配吉姆的祖传下来的没有表链的表。而吉姆却已经把表买了,买了一个梳子。结果,两人都拿着没有用的礼物,不知所措,只能互相安慰了。
看完后,我被他们的真情所感动,也对当时的黑暗社会产生了无比的痛恨,为什么这么善良的人得不到好报呢?大家一定要看哦。
【篇六: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前几周,我们读了一本有趣而又幽默的故事集《麦琪的礼物》。这本书在我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让我最最最喜欢的当然、肯定是那第一篇《麦琪的礼物》。
《麦琪的礼物》讲了一个在节日前互赠礼物的夫妻之间发生的有趣并有爱的小故事!读完了它,我首先会为她(他)们夫妻之间而感到遗憾!but,我也会为他(她)们感到高兴!为他(她)们遗憾是因为他(她)们之间都为了对方献出了自己最珍贵、热爱的东西。高兴是因为他(她)们都因此获得了比世界上所有金银财宝、金山银堆都宝贵一万倍,乃至于一亿倍都不知的东西,那就是爱的真谛——相互热爱、相互付出。我从这对“伟大的夫妻”中学到了“爱”并不是一畏的索取死死地抓住并不意味者获取!而是源源不断的付出。就比如,我爱我的班集体。我就不能做出对她不利的事!就比如做出打架、骂人、损坏公物……等事情。这样我就会离她越来越“远”,只有我去爱护她,给她争光他才会包容我,收纳我。
《麦琪的礼物》让我从幽默中学习智慧;从快乐中体会道理是一本书。
【篇七:《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燥热的午后,知了都失去了活力,我则无意间翻动了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不看则已,一看便停不下自己的目光。
翻读了一下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的第一篇作品《麦琪的礼物》。书中的吉姆和德拉真算得上是社会上的底层人物了,每个月可怜的收入,更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圣诞节要到了,双方都想着为对方买一件最美的礼物,吉姆知道德拉有一头美丽的长发,他决定给她买一个美丽的发梳,于是他卖掉了自己的手表,为德拉买了他认为是最美的礼物;德拉知道吉姆有一只金表,但没有一条像样的表链,于是她卖掉了自己一头漂亮的头发,为他买了她认为最美的礼物。事情就是这么巧,双方用对方最喜欢的东西换来了对方最需要的东西。当他们知道双方的心意之后,他们都哭了,那是感动的泪,更是充满爱的泪。
假如拥有万贯家财和拥有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的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份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之宝啊!我相信,吉姆与德拉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世上每个拥有真情与挚爱的人都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篇八:《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这篇小说讲诉了一对年轻夫妻之间有关爱的故事,虽然他们生活贫穷,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为此抱怨过。为了给对方喜欢的圣诞礼物,他们把自己最心爱的东西卖了。他们之间那份深深的爱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妈妈。妈妈早出晚归,工作辛苦。每天晚上还要做饭、洗衣、检查作业,几乎没有自己的时间。我也要像小说里的人一样,深深地爱着妈妈,我要经常帮妈妈做家务,少让妈妈为我操心。

篇五:[欧亨利短篇小说集]罗生门读后感

【篇一: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芥创作的短篇小说,本身是一个来自佛教禅经里面的故事。
《罗生门》尤其精短,在他的小说中什么也没说,他只讲了故事,他没有任何议论和交代,故事甚至讲的有些唐突,初读《罗生门》时,不太能懂其中的深层含义。其实即使现在,我也不确定自己理解是否正确。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次读《罗生门》都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和忧闷感。小说开场即描述了一个地狱一样的场景:日落黄昏,阴霾密布,淫雨绵绵,杳无人烟的街道,断壁残垣的废墟,头上盘旋着吞噬人肉的乌鸦,脚下重叠着无人认领的尸体……总之是满目疮痍。
其实无论是那个不积阴德的老妇,还是那个由朴实农民蜕变成的强盗其实都是可悲而可怜的。天灾人祸,为了生计,这是一切犯罪的借口,也是致使人性堕落的原因。这就是说吃不起饭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样推理下去,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作出的任何事都是可以原谅的。然而纵观中国历史,违背这种生存至上理论的不在少数。古有“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贫贱不能移”等等说法,就正好论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人的尊严。
面对复杂的社会,善与恶都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更何况,人心之复杂多变,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向。
只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
当下,人们对社会公权力的滥用已经习以为常,对官员和国企经理贪污款额的接受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对各种各样的愚弄和欺骗已经不再愤怒,对种种的不公平已经无话可说。罪恶感正在道德的集体沦丧下慢慢消解,并且,催生新的罪恶。
《罗生门》是一篇风格特异,技巧精湛的短篇小说,其文就如他的作者一样,清晰而沉重地看到了问题,展现了问题,却无计解决问题,看到那黑暗之中光明的门扉,却只能在门外的黑暗中无力的叹息。大概是这样的困惑并不只是局限在一个时代,而是人类自我的终身枷锁。可在某一个国度,某一个时代里,又有几人能担负起这种思索的重任呢?
【篇二:罗生门读后感】
芥川龙之介是日本大正时期的重要作家,短篇小说巨擘,也是当时新思潮文学流派的柱石。他的短篇小说并不像我们所熟悉的众多短篇小说那样有个完满的结局,而往往给读者带来的是出人意料的结尾。这也正是芥川龙之介之所以被称为日本现代文学史上的鬼才的重要因素之一。《罗生门》里发生的故事就好像是大千世界中截取的一个小小片段,实质平常所见的事情,却在特定的环境下放大来看竟显得如此这般的丑恶与突兀。
主人公设定为一个刚被主任辞退出来的家将。本是一个善良而普通的人,当他面临衣食不足的窘境时,他心中萌生了一个的念头“倘若不择手段的话”。来到这罗生门时,这个念头仅仅是一个“倘若”,事实上他是没有这样的勇气与魄力的,他毕竟只是一个良民,连他自己也对自己是否真能够“走当强盗的路”而产生了怀疑。当他来到门楼上,看到那个拔死人头发的老太婆的时候,他的正义感告诉他无论如何,在雨夜罗生门上拔死人头发已经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于是刚才那些“当强盗”的念头消失了,他上前抓住那个老太婆,就像每个正义英雄在遇到邪恶反派时会做的那样。老太婆害怕了在要给自己开脱时,她告诉了家将关于她拔头发是为了做假发,及被她拔头发的女人其实生前也是干过坏事的。但老太婆并没有料想到,她的自我开脱正正给了仍在踌躇的家将一个当强盗的正当理由。作者最终以家将抢去了老太婆的衣服结尾。故事在描写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得细腻而真实。家将、老太婆、死去女人之间的关系,不由让人想到鲁迅先生常说的“吃人”的现象。谁在吃人?谁在吃谁?每个人都在“吃人”,每个人又都在“被吃”。因为那些仅剩的良知,也被饥饿折磨地昏头了,而社会又给与每个人看似合理的“吃人”的理由。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人心的复杂多变,善与恶的定义并非轻易就能划分出来。善恶观是以人对社会认识的深度和目标取向为依据的,作为一般人,总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只有在生活无忧、风气淳朴的社会里,人才会活得有尊严,有善良的愿望和对罪恶的憎恨。而在一个贫穷、不公正、风气恶劣的社会里,罪恶感会被消解,善良和正义就会成为一种摆设和借口。而“吃人”的把戏就会循环上演。
作者在《罗生门》中细腻的描写了主人公内心世界的细微变化。从性本“善”到最终的恶,过程中看到了主人公内心的复杂转变,同时也向读者展示了人类内心的懦弱。人们相信正义鄙视邪恶,在现实中却不能坚持正义,并存侥幸心态为自己的软弱找借口,最终屈服于邪恶且不自知。人性的丑恶在这本书里被淋漓的刻画,我们看到的故事如同被人一件件撕扯下了外衣一样,狭隘、自私、卑鄙,人们不想也不敢直视的东西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篇三:罗生门读后感作文】
《罗生门》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之一。
我看的是一本以《罗生门》为名的小说集,小说第一篇即名为《罗生门》。这不同于电影《罗生门》,电影《罗生门》实际上是根据芥川龙之介的另一篇小说《丛林中》拍摄。
据说《罗生门》本身是一个来自佛教禅经里面的故事。讲的是在战争年代,一个破产的农民因迫于生计,拿起屠刀,决心作强盗。但是或许是因为他人心本善,抑或是胆子太小,总之一直没狠下心来动手。一天,他来到一个刚刚经历了浩劫和瘟疫的城市。那里到处是残垣断壁,且尸横遍野,一片萧索绝望的情景,他希冀能在此寻到一些财物。结果在一处废弃的门楼里他发现有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正从一具年轻女尸头上拔头发。他冲上去怒斥道:“你这个没人性的,竟然对死尸也不放过!”老太婆说她只是想用这些头发做个头套卖钱谋生罢了,“而且,你以为她生前是个善人吗?她可是把蛇晒干了当成鳝鱼来卖。”“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生存啊!”。这一番话让强盗完却放下了最后的一点善心了,既然是为了生存,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丢弃了仅存的良知后,他就抢走老太婆的衣服,扬长而去。
初读《罗生门》时,不太能懂其中的深层含义。其实即使现在,我也不确定自己理解是否正确。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次读《罗生门》都会有种莫名的压抑和忧闷感。小说开场即描述了一个地狱一样的场景:日落黄昏,阴霾密布,淫雨绵绵,杳无人烟的街道,断壁残垣的废墟,头上盘旋着吞噬人肉的乌鸦,脚下重叠着无人认领的尸体……总之是满目疮痍。据说为了描写尸体,作者芥川龙之介曾专程到医科大学的解剖室去取经。真是佩服他,为了完成这篇小说对着恐怖的尸体看上几个小时,还要忍受尸体浓烈的腐臭味。也许正是这些描写及小说人物的为了谋生的举动让人感受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人们的苦难。
其实无论是那个不积阴德的老妇,还是那个由朴实农民蜕变成的强盗其实都是可悲而可怜的。天灾人祸,为了生计,这是一切犯罪的借口,也是致使人性堕落的原因。这就是说吃不起饭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来,这样推理下去,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作出的任何事都是可以原谅的。然而纵观中国历史,违背这种生存至上理论的不在少数。古有“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不为五斗米折腰”“贫贱不能移”等等说法,就正好论证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事--人的尊严。
【篇四:罗生门读后感】
《罗生门》可以算是芥川龙之介的代表作。作为一篇短篇小说,它并不像我所熟悉的欧亨利等的短篇小说那样,通常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罗生门楼里发生的故事就好像是大千世界中截取的一个小片段,没有过多的雕琢痕迹,却依旧让人回味无穷。
我认为日本作家多是比较喜欢而且善于描写人的内心的细微变化的,这在《罗生门》中也能很好地体现出来。作为主人公的家将,本是被老主人辞退出来的。他本身是一个善良而普通的人物,当他面临衣食不足的窘境时,他心中萌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倘若不择手段的话……”,这个念头催他出门,来到这罗生门之下。此时,这个念头仅仅是一个“倘若”,他其实是没有这样的勇气与魄力的,他毕竟只是一个良民,连他自己也对自己是否真能够“走当强盗的路”产生了怀疑。而当他来到门楼上,看到那个拔死人头发的老太婆的时候,他的正义感告诉他无论如何,在雨夜罗生门上拔死人头发已经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于是刚才那些“当强盗”的念头消失了,他上前抓住那个老太婆,就像每个正义英雄在遇到邪恶反派时会做的那样。老太婆害怕,她要给自己开脱,于是她告诉了家将关于她拔头发是为了做假发,及被她拔头发的女人其实生前也是干过坏事的。而她不知道,她的自我开脱,也给了正在踌躇的家将一个当强盗的正当理由。作者最终以家将抢去了老太婆的衣服结尾,在这个罗生门里的一进一出,就像经历了一次社会的洗脑。
家将、老太婆、死去女人之间的关系,不由让人想到鲁迅先生常说的“吃人”的现象。谁在吃人?谁在吃谁?有很多人试图从理论中归纳出个一二三,我却觉得比起那些文学评论,小说通过作者平日的观察提炼,写出的虽然是“故事”,却更能揭露吃人的本质。死去的女人生前是“吃”官兵,老太婆“吃”女人,家将“吃”老太婆,每个人都在“吃人”,每个人又都在“被吃”。因为那些仅剩的良知,也被饥饿折磨地昏头了,而社会又给与每个人看似合理的“吃人”的理由。人们吸吮着别人的鲜血又毫不知晓,任凭说他们愚昧也罢落后也罢,真正处于那个社会之中,也只能像被打了麻药一般,无法振作精神,看清它了。就像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能够清醒地看清这个社会弊病的人有几个?最可怕的是很多的人自以为看清了,还对这个社会妄自下了如何如何的定义,又全然不知自己的愚蠢的,那与当年被迫抢劫的家将也没什么本质区别了吧。
伟人之伟大,不仅因为他们能够从一个更高的角度俯视这个社会,评判这个社会,也因为在俯视过这个社会后,他们仍能够落下来评判自己。所以优秀的小说大多不是以“万能的主”的角度来进行描述。这篇《罗生门》,就像是行走于社会中,遇到了罗生门前的这位家将,便尾随着他,看完了他生活中的一个故事后又离开,继续别的行走。作者看似超脱了社会,却其实在这社会之中。作者为《罗生门》赋予的意义已经超越了时代,并将被人们一代代诵读。
【篇五:罗生门读后感】
短篇小说《罗生门》是日本近代作家芥川龙之介大学时代的作品,自此,芥川正式步入文学创作之途。芥川生于1892年,卒于1927年,天资聪颖、博闻强记、多愁善感,创作时讨厌平庸,讨厌直露浮泛,讨厌隔靴搔痒式的含蓄和自然主义的写实。行文精雕细琢,立意独辟蹊径,构思缜密严整,然文风冷峻,用词朴素压抑,擅长对人性中“恶”的暴露、揶揄和鞭挞,时常流露出厌世主义倾向所导致的对艺术的执著与痴迷。
罗生门是坐落于京都的一座破庙,故事年代,京都连年遭灾:地震、龙卷风、大火、饥荒等不一而足。整个京城尚且衰败不堪,何况小小的罗生门,于是,乐得狐狸来栖,盗贼入住,罗生门里的佛像和祭祀用具俱已损毁,涂着朱漆或饰有金箔的木料被人推在路旁当柴出售。
社会经济低迷,人们普遍生活窘迫,在生存压力下,道德和良知失去约束,人性的“恶”渐露狰狞。由此犯下罗生门下的五宗罪。
第一宗罪。由于京都城的衰败不堪,仆人被多年的雇主解雇,以致仆人走投无路,迫得在破庙栖身。经济压力下,雇主的冷漠与仆人的弱势形成强烈对比。仆人对雇主不能说无怨无恨,却也是无可奈何。仆人的当务之急是设法筹措明日的生计,但在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即使想方设法也是无法可想。为生计所迫,是仆人蜕变为盗贼的原动力。
第二宗罪。在萧条的大背景下,庙宇因无人修缮而衰败不堪倒也罢了。但无主尸体被遗弃于罗生门楼上且日久成俗,任由食尸鸟啄食,以致日暮时分罗生门的上空昏鸦蔽日。人世间重生轻死本是常情,然而对死者的遗弃却超出了“轻死”的度,一个对死者失去尊重的社会必然见利忘义,死者的无助折射出整个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助。
第三宗罪。为生计所迫,老太婆竟然去拨死人的头发做假发。对死者的亵渎,必然导致生者的同类相残。无论这个得瘟疫死去的女人生前有多么的十恶不赦,死亡等于清算,应该能洗去其一生的罪孽。然而,老太婆连死人也不肯放过,求生的本能淹没了道德的界限,良知轻易地滑向罪恶,其行为之恶劣可与当年午子胥掘墓鞭尸相提并论。
第四宗罪。仆人三下两下扯掉老太婆的衣衫,一脚把抱住自己腿不放的老太婆踹倒在死尸上,然后把剥下的丝柏树皮色衣服夹在腋下,转眼跑下陡梯,消失在夜色深处。仆人阻止老太婆对死人的亵渎,是出于善的本能,然而当他去剥去老太婆衣服时,却是以惩恶的名义在作恶。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弱者无力抗争强者,就将矛头指向更弱者。
第五宗罪。被拔头发的死去的女人,生前曾把蛇一段段切成四寸长晒干,说是鱼干拿到禁军营地去卖。禁军们都夸她卖的鱼干味道鲜美,竟顿顿买来做菜。东京都当年的食品安全问题与当前的中国何其相似。一个唯利是图道德沦丧的社会里。
贫穷是人性滑向“恶”的首要推手。正如梁晓声所言:“与富足相比,贫穷更容易使人性情恶劣,更容易使人的内心世界变得黑暗,而且充满沮丧和憎恨。”罗生门里一共出现四个人物,包括雇主、仆人、老太婆、死去的女人。为了生存,雇主解雇仆人、仆人欺侮老太婆、老太婆亵渎死去的女人,而死去的女人生前又去欺骗士兵。他们严格遵循丛林法则,剥去温情的道德外衣,把人性的“恶”发挥得淋漓尽致。
正义缺失是人性滑向“恶”的另一推手。人在盛世,道德是束缚“恶”的软力量,社会越和谐,道德的约束力越强大;刑律是束缚“恶”的硬力量,如果为恶触及底线,必然受到惩罚。然而当乱世来临,为“恶”得不到道德的谴责,得不到正义的惩处,社会整体道德沦丧,底线无人看守,为恶者获利丰厚,为善者举步唯艰。而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本能的驱使下,叫人如何不去善从恶,历来改朝换代时期的盗贼蜂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善”与“恶”就象宝剑的双锋,当为善超出“适度”的围畴,会滑入“恶”的行列,善与恶之间只是一步之遥。这与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何其相似,超生的人须支付一笔的社会扶养费,政府收费具有惩罚性质,其本意是通过经济手段抑制超生者的生育冲动,达到少生优生的目的。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悄然变味,部分基层政府通过老百姓交钱就给生育指标的方式,动员富人超生,从而达到创收的目的。
类似的现象何其多,我们仅以交通罚款为例。交通违章处罚本是规范交通秩序的手段,却越来越象一个个不怀好意的玩笑。君不见,当有车群体越来越庞大的时候,城市的停车场却越来越稀少;街道上密密麻麻的交通摄像头,规范交通秩序用得着这么多价值不菲的摄像头吗?摄像头横杆上的雷达感应系统,利用超声波原理感知移动目标,相当于全天候免费为过往的行人车辆打B超,是为了老百姓健康着想吗?与摄像头配套的大功率灯泡,刺眼的强光直射汽车前挡,行车者途经交通摄像头时,经常眼前一片空白,埋下巨大交通隐患;交通警察终日忙于违章停车罚款,却对交通要道的拥堵怠于疏导。交警系统本是社会交通秩序的忠实守护者,是道路正义的伸张者,然而在物欲横流的当今,却逐渐演变为盈利组织,打着维护交通秩序的旗号全力创收。
与交警罚款类似的,还有工商罚款、环保罚款、卫生罚款、公安罚款、城管罚款等等不一而足,以罚代管现象遍地都是。犹如《罗生门》的仆人,本该守着“善”的职能,却不知不觉步入“恶”途。这是谁的失职,谁该为他们的趋恶性埋单。
经济社会中,人既有善的本能,也有恶的冲动,大多数人在道德的倡导和法律的震慑下,不敢为恶而转而行善。同样,公权力也有善恶两面性,对于它的去恶扬善,该由谁来倡导谁来约束呢?对于行政权力滥用,社会道德是不能起倡导作用的。那么法律呢,法律本该可以约束公权力的越界使用,但大多数法律法规就是政府部门参与制定的,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本是上下级关系,是利益共同体。出台一部法律无非是为执法者的为所欲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所幸的是,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些年来,一次次的政府机构改革、一批批的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一部部法律的重新修订、一年年的倡导服务型政府。我们看到中央政府正在逐步把公权力关进笼子,正在努力打造有限政府。

篇六:[欧亨利短篇小说集]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篇一: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们班有漂流过来一本新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偶然,他认识了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很强,能很快辨认出你是什么职业;他破过很多案例;他拥有正义感……一百多年来,这部著作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销蚀,反而被冲洗的更加光亮!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他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打动了中外读者的心。
读完《福尔摩斯》,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正义的精神,也感受到了一点——正义永远能打败邪恶!
藕丝说起福尔摩斯,我又想起了一件我与伙伴们之间发生的事,有一次晚上,慧慧叫我去楼下玩儿捉迷藏,我下去之后,又叫了好多伙伴玩。不一会儿,伙伴儿们到齐了,我们的游戏开始了!刚开始,我和慧慧找,我学着福尔摩斯办案时的方法。我想到小琳在玩之前不小心踩了一脚泥,她走过的地方一定会留下脚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找到了她,她还说我真是个“小福尔摩斯”哩!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正义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篇二: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和折服。
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大侦探,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想最终被揭晓。他高超的探案技巧令我心悦诚服。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坏事,即使你有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读完这本书,我在心里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稍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篇三: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作文】
爸爸带我去图书馆买了一本课外书——《福尔摩斯探案》我看了以后,十分喜爱,百读不厌。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案中错综复杂,他用敏捷的思维和个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坏人。
让我感触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之“死”》。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里的莫里亚蒂,在生死攸关的时刻,福尔摩斯为了免于这场灾难,愿意牺牲自己,虽然死里逃生但还是深深让我感到他大无畏的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切苹果,一不小心,把我的小指头给划破了,鲜血马上就涌了出来,吓得我号啕大哭。妈妈走了进来说:“你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你看福尔摩斯敢于牺牲,为了这点小事就哭,你羞不羞呀!”我听了这句话后,羞愧万分。
如今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福尔摩斯的一生,让我得知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要学会在遇事,做事中沉着,冷静。同时也让我佩服他过人的智慧与美好的品质,这些将伴随着我,永不忘记。
【篇四: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篇五: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平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篇六: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篇七: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篇八: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篇九: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篇十: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篇十一: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里面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出色的推理能力侦破一桩桩没头没脑,离奇的怪案,故事惊险刺激,起起伏伏,我读了就从来没停过。
我最爱的有《血字研究》,《五颗橘核》,《红发会》。当然,我还有许多没有读过,这些只是我读过的故事里我认为最精彩的。特别是《红发会》。
《红发会》,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不多,却非常精彩,非常离奇。一天,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来请福尔摩斯报告请况:“报纸上登出了一条奇怪的广告,说只要是红头发的男性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抄抄书,每周就有四英镑报酬’。他开了一家当铺,有一个精明又只要一半工钱的伙计,名字叫斯波尔丁。他在斯波尔丁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可当干了两月后,他红发会解散了。”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终于得知真相:斯波尔丁其实是一个大盗,在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时,他就在铺子的地下室里挖地道,以便于盗取物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精彩!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zuowendaquan/56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