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exiangwang.net--工程硕士】
发布:2010-06-01 18:21
章 总则
条 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服务,服务社会,《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制定本章程。
条 名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国标代码:1205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路(邮政编码:150025)
条 概况: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位于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是黑龙江省所独立设置的高职,是教育部、建设部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的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和市政工程技术被评为财政支持的级,建筑电气工程技术被评为地方财政支持的省级。
前身是由1948年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和黑龙江省建筑职工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后黑龙江省建筑和黑龙江省纺织并入。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820万元,馆藏图书资料75多万册。设有13个二级2部,52个,专任教师437人,教授45人,副教授174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面向全国招生,2009年计划在全国的30个省、市和自治区招收4200名学生。毕业生的就业,连续十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0%,近两年就业率列省内高职名,在全国高职高专中名列前茅。
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
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合格,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招生工作为招生工作的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教育部招生工作的及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私事招生工作。
章 入学考试
第八条 各招生类别的(普通类、艺术类)均须参加全国普通招生考试;对口升学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考试。
第九条 艺术类面向黑龙江省招生。须按黑龙江省招生办,参加美术设计类全省统考。
章 原则
第十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我院各培养对身体及,按我院原则和招生计划。
第十 在高考同最低分数线的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比例各省的生源。
第十二条 级差:当生源时,按未录满的补缺其它。各省的生源。
第十三条 级差:同报考我院的,其的,按从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顺序。
第十四条 的:在同报考我院并的中,按从到低分,到未录满的,符合培养对身体及的中。
第十五条 符合教育部的或降低分数的,在高考文化课与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艺术类原则: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条件,黑龙江省招生办按择优。
第五章 入学
第十七条 ,入学须交纳、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批文的标准。9000元/年的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室内设计技术(陈设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电脑艺术设计(数字传媒)、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其余各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800~1100元不等。
第十八条 入学后,将在3个月内对其入学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者,取消入学。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设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和银行合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的为部分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学业。
第六章 附则
十条 确认后,可与招生办公室,以便。的招生、结果等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可自行查询。
十 通讯地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哈尔滨市开发区路(邮政编码:150025)
招生咨询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网址:http://www.hcc.net.cn
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