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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4-19 16:13


  章总则

  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条2003年4月16日经重庆市批准(渝府[2003]104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3]145号)正式成立,是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隶属西南兵工国有公办普通高等

  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代码:12607。

  条办学地点:重庆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号。

  条办学层次:高职

  第五条办学条件:现有机电工程、车辆工程、建筑工程、管理、艺术设计等5个系29个,建有1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27个校外实训基地。汽车、机电类实验室在同类领先地位,教学的需要;西南兵工各大型企业的一流先进设备、设施和技术支持。

  的新校区位于重庆西部新中心璧山,占地1000亩。教学楼23279平方米、校区教学设备,教学楼有大小教室共76间,可容纳10279名学生上课。实验楼16949平方米、实训中心15524平方米;生活服务中心8606平方米,2个3000平方米的食堂可供万人就餐;学生宿舍已建成34781平方米,建设近3万平方米的学生宿舍,建成后校区将近万学生的居住容量;校园内房屋用地占8%,道路广场用地占45%,绿化用地占47%,布局,气势恢宏,依山而建,环境优雅。

  章招生

  第六条招生计划

  2010年面向全国重庆、四川、贵州、湖北、青海、甘肃、海南、新疆、陕西、河南、安徽、山西、内蒙古共13个省、市招生,在各省的分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说明。

  第七条规则及体检

  1.按教育部省、市招办的,对学生德智体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

  2.不满额的下按顺序接收非,无分数级差。

  3.对进档安排,原则上按总分、顺序,如计划满额在相近调配。

  4.对加投挡后在该省(市、区)调档线的时按所在省级招办招生

  5.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不限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为学英语。

  6.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和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1.:我院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文件收费标准。

  文理科各5500-10000元/年:艺术设计10000元/年(详细可上网查询)。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章奖学金及学生资助措施

  第九条我院在校生可享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还专为贫困学生设立了“贫困学生奖助学基金”,为优异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为报到开放“绿色通道”,为在校学生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第五章证书发放

  第十条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的学习年限内普通教育培养方案内容,经审查合格准予毕业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全日制普通毕业证书。

  第十

  我院不委托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招生,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后果,概不

  第十二条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1:重庆九龙坡区袁家岗161号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办事处

  咨询热线1:023-68671940、68671911

  咨询地址2:重庆市璧山璧青北路1001号

  咨询热线2:023-41586021

  网址:www.cqevi.net.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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