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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9 16:28
衢州职业技术2010年招生章程
章总则
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等和,衢州职业技术招生工作的,特制定本章程。
条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衢州职业技术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条招生工作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的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考核、评价、择优。
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的监督。
章概况
第五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
第六条代码:12877。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
第八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衢州职业技术”(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地点:衢州市市区
第十条邮政编码:324000
章组织机构
第十成立招生工作,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订招生,并对重大事宜决策。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工作的常设机构,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章
第十四条面向浙江、安徽、贵州、广西、福建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各省(区)招生主管的招生分数线生源,由调档比例,调档数在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六条对身体健康,教育部《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浙江省普通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等。
第十七条除助产招收女生外,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认同并各省(区)招生主管制定的或的。
十条:
1.各省(区)招生主管的生源,由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
2.对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的原则,的,对未招生计划的征求,直至性及性。
3.对未的省份,报考。即先报考的,若时,再考虑。
4.到后,的高考,的从到低分择优;若,按其,仍,按其,以此类推;均时,将的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不的,将予以退档。
5.无分数级差。
6.无加试。
第五章附则
十标准:收费浙江省物价。
十二条招生咨询:
电话:0570-8015710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邮政编码:324000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qzct.net
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由招生办解释。原公布的招生工作的制度、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和不之处,以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