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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9 14:45


  总则

  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本着为服务的思想,的入学质量,的招生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概况

  全称:长治

  校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条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

  代码:1012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

  设置:均是山西省教育厅评审、由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置的均是由山西省教育厅评审并批准设置的

  条证书颁发: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的“长治”毕业证书。

  办法

  第五条对外语语种原则上不限制,但的公共外语仅英语教学;各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身体健康状况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标准》及补充的。分院的招生由校本部组织实施。

  第六条规则

  1.按到低分依次

  2.非,按,由到低分依次

  3.艺术类、体育类在文化课总分和生源所在省最低线后,按所在省组织的测试,由到低分依次

  4.参加了组织的艺术类测试的,在文化课总分和生源所在省最低线后,按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测试的,由到低分依次

  第七条安排:按顺序,由到低分安排。:汉语言文学要参考语文;英语要参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要参考数学

  收费标准

  第八条收费标准:山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帮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并为贫困生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

  其它

  第十条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邮政编码:046011

  咨询、电话:0355—21796510355—2178012

  传真:0355—2179079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czc.edu.cn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lexiangwang.net/xuelikaoshi/260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