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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05-29 13:39
章总则
条《共和国教育法》、《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和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我院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条本章程是社会招生、及的主要渠道,是开
展招生咨询和工作的主要依据。
条概况
一、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是经天津市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大专学历)。,教育用地671亩,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亿;现有专任教师501人,教授15人,副教授232人,博士及生学历的教师134人。在校生8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系部,开设各类34个。
章招生机构
条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招生计划,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招生的日常工作。
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招生计划。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5000-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各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下发的2010年报到须知。如对本年度标准,以的标准为准。
章规则
第八条以优先为原则,按的顺序,从到低分报考的,报考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报考我院的,依次类推。
第九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到低分排队,依次的顺序。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对照顾的,教育部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照顾和。
第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
第十二条对天津市,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考试和评价,择优。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意见》,对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和复查。符合标准的,按意见的。
第十四条各招生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慎重。
第十五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案的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咨询及结果查询
网址:www.tjbhzy.net.cn
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022-882541138825184388254097
邮编:300221
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
主院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