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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征文]法制征文


《法制作文800字》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社会,国家,世界将会战火连连,永无宁日。
我所在的学校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即是法制的一小部分,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帮助我们学做人,要成功,先成人。制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本,对待一切人,事,物都以最好的态度。将来对我们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根本的保障。
在社会,就会有社会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制的的另一小部分,在社会上遵守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做个对规章制度有意的人。即使你什么也不会,但首先就不能违法,因为学校的那一小部分法制将会让你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与现实,而学校的法制则只是基础。要慢慢适应这个社会,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发展。
在面对这个世界,有些法律即使不用我们来了解,或者更深的体会,但这些法制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总理习近平就用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法律来统一国家,对外开放,让中国长治久安。但却以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法律一再教作文导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维护国家的利益,以最最亲和的法来与我们交流沟通……
学校、社会、世界都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面对过的、面对的和将要面对的。
现在在学校的我们正处于对法制略知一二的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先懂法、知法,以后才能更好的用法,迈出人生的第一好的一步。
如今,小到校园,大到社会,行不正坐不端的人放眼望去不在少数。在学校,烫发染发、口成脏,、儿郎当的无处不在;在社会,打架、勒索、抢劫、黑客,无缝不插;更为严重的还有恐怖袭击、炸毁公物,恶意恐吓,无坚不摧……而这些,恰恰正是因为心中无法,没有法就没有德,没有德什么事都能干。
人生在世,人人学法,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世界和平,以法律创造和谐,而现在的青年是名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我们也应毫不动摇对法律的坚信,捍卫法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我们应做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者!


《法制征文800字》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作文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制征文600字》
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作文,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法制征文1000字》
四大法律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文,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以上就是我为大准备的“大餐”了,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征文600字》
金钱的诱惑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作文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制作文600字》
什么是法制?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法律就会毫不留情面的对待你!
法律,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工具,是我们公民的一个保护伞,是我们的权益遭到破坏时的一个维护者,也是我们公民应该遵守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是铁面无私的,永远不会因为某些原因而改变,也不会因为环境而变动。
青少年是未成熟到成熟阶段的过渡,在这个期间青少年犯罪是很容易的,一不小心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犯罪就是危害国家的利益和人身权,民族权,法制权。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不追究任何刑事责任,18岁以上犯罪成为成年人犯罪。青少年不能干的有:吸烟,喝酒,打架,偷抢东西等。青少年犯罪重点主要是盲目性,青少年未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作文道路,因此走错了方向。
法律能保持我们的日常生活正常运行,法律就是守则,规则。学校里的规则有: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有许多法律值得我们学习,老师让我们遵守的规则是务必要遵守的,法律是靠我们自觉遵守的。我们都要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对我们来说是要讲道理的。法律不是靠一个人遵守的,而是要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是毫不留情的,所以我们都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要被迫遵守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最重要的是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这才是最重要的,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有爱,对人要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


《法制故事征文》
【篇一:一步错,步步错】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他们是一张白纸,正误仅在一瞬间,难免误入歧途。
“快说,你这一周去哪里了?钱从哪里来的?”一个小男孩说:“我帮阿姨看店,阿姨给了我100块。”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愧疚,或者是做错事后的胆怯。身为姐姐的我,看到他这样很心痛。我去询问了阿姨,阿姨对此事并不知情。显而易见,他又偷钱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打过,骂过可都不管用,这也许与他的家庭有关系,但他毕竟是个孩子啊,一步错,步步错啊!我有义务将他从偏离的轨道拉向正途。我对他说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夫妻年纪很大了,才生了一个儿子。他们很疼爱他,视如掌上明珠。孩子一天天长大。七岁的时候,儿子有一次从外面回来,掏出一只鸡蛋,对妈妈说:“看,我偷的鸡蛋!”妈妈没有责备他,却高兴地给他煮着吃了。儿子先是偷盗,后来抢劫,最终被判处死刑。刑场上,儿子有一个最后的愿望,要和母亲说句话。母亲走上前来,凑近儿子身边。儿子一伸嘴,咬掉了母亲的耳朵,说:“当初要不是你的溺爱纵容,我也不会有今天!”
弟弟听完这个故事,似乎有些懂了。我说:“你知道吗?你现在还小,或许你这样做,我们还会包容你,但是以后长大了,你这样的做法就是构成了偷盗罪,是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公正的,他不会偏爱每一个人,你要好好的学法,尊法,不能再做这些令家人,乃至令自己后悔终生的事了,好吗?”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我相信,这次他一定会有悔悟,改过自新的。
再来谈谈最近闹的火热的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事件”,先是15岁无证驾驶,因打人被劳动教养一年,去年9月刚刚被解除劳教,仅仅半年后再次被爆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节较之上次更为恶劣。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溺爱让孩子缺失了一些法律的条条框框,终究会产生这些恶劣事件。
作为一个学生,我或许还没有资格去谈论教育之道,但是母亲从小给我灌输的思想,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数学集合法,良心属于道德,用小推大的方法,如果能够遵守道德,那必定会遵守法律。我们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中,是否应该将学做人放在首位?多普及一些法律知识,不再让这些孩子走上歧途,一步错,步步错,他们美好的未来或许就此断送在看守所的围困下,在良心的谴责下。
弘扬法治文化,必须从孩子抓起,多注重法律知识的普及,让孩子们做到心中有法,才能够尊法,守法,以及用法。我相信只要人人心中有法,我们“共建法治苏州”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篇二:红灯下的提醒】
法律法规在以前的我看起来非常的遥远。在一些法制节目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犯法的事例。就好像只要一个人犯了法,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严重的惩处。而犯了法了就一定是很严重的事。就在不久之前,我犯了法。
走在稍有凉意的路上,我走在以往回家的路上。只可惜,前面,一个大大的醒目红色标志示意我该停下脚步了。可原本绿色的指示灯旁,却是寥寥无几的车辆。这是,我这一边的人越聚越多,渐渐地,有一些人沉不住气了。这时,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握手机,行色匆匆的人首先打破了沉默。他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确定没有车辆在他行进的路上,便一路小跑地过去了。其他人纷纷效仿,一个接着一个,络绎不绝地向对面走去。原本可以通行的车辆,碰到这个人流,只得无奈地停了下来,见缝插针地驶过这个“隔离带”。我见两旁的人群都已走得差不多了,就跟着人群一起不顾红灯的阻止,向前大摇大摆地走去。
顺利地走过了第一个路口,没过几分钟,就来到了一个车流量更大的十字路口。这一次,我怀着和上次一样的侥幸心理,带头向前走去。在我意料中,路人们纷纷跟着我,浩浩荡荡地前进了。可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一位穿着荧光背心,头戴帽子,身穿黑色制服的人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再走近一些,我惊讶地发现他就是警察叔叔。看他的神情,他要找的人是我。他发现我注意到他之后便朝我笑笑,随后示意人群向后退,不要再马路上站着。退到人行道以后,他果然向我走了过来。“小朋友,你好。知道闯红灯是不对的吗?”他微笑着问我。我看着他,一股威严震慑住了我,支支吾吾地说道:“我……知道。”“那为什么带头闯红灯呢?”他追问道。我意识到自己错了,小声地说道:“在过上一个路口时,一个白领首先带头闯红灯,我才跟着人流一起走的。”“那也不能闯红灯呀。别人闯红灯是不对的,你作为一个中学生更要遵守秩序,别人做的事是错的,你不能跟他们一起错了。你知道吗,你刚才说的那个人已经被我罚过款了,就因为带头闯红灯。这个行为属于违法。”听到“违法”这两个字之后,我有点被吓着了。
警察看到我呆了的样子说:“违法可并不都是像杀人放火一类的事。法,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它无处不在,维护着这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你别看闯红灯是一件小事,小事不小,它已经入法了。”看到我忐忑地计算着闯红灯的后果,他轻松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个词语和第八个词语是什么?”“文明,法治。”“嗯,念你是初犯,这次就不罚你了。牢记这四个字,记住今天的教训。闯红灯,小事不小。你也看到了,你一个人闯红灯,后面的人跟你一起闯。这个行为是一个不文明的行为,同样犯了法。没有法,就没有和谐的社会,以后不能再犯了啊!”听到这些话,我感激地说道:“谢谢你,我一定不会再犯了。”于是,我乖乖地呆在了人行道上,等到绿色的指示灯向我微笑,提醒我快点过去时,我左右两边望了一下之后,才踏上了马路。
经过这次事件后,红灯的提醒我一直遵守着,当绿灯亮起时,我才会开始前进。法,就围绕在我们身边,我们必须严格地遵守它。没有它,就没有这个安详和谐的社会,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
【篇三: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个发生在我们家里的真实故事。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发生在我们家里的这个故事也跟“偷”有关。我的一个爷爷家有个最小的儿子,爷爷奶奶看他很亲,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叔叔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爷爷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茶几上的几毛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爷爷奶奶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奶奶发现了,她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爷爷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爷爷奶奶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乐。作文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爷爷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爸爸妈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爷爷奶奶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娃娃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叔叔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篇四:每个角落都纯净】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大家都听说过吧!西周时期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点燃了烽火台,戏弄了诸侯,褒姒看了果然哈哈大笑。幽王很高兴,因而又多次点燃烽火。最后诸侯们都不再相信了,也就渐渐不来了。后来犬戎攻破镐京,杀死了周幽王,从此西周王朝灭亡。由此可见,下至平民百姓,上至皇帝君主,只要失信于他人,那后果真是令人不堪设想。
古人因失信而亡国,这足以告诉我们诚信的重要。然而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又是否遵循了这一点呢?曾经就有一件事,让我收获了这最宝贵的东西。
七月,春天随着打着卷儿的落花飘走了,瓦蓝瓦蓝的天空上悬着一个火球似的大太阳——夏天到了。这天,我和好朋友小晨约好一起去公园避暑。中午吃过饭,她说想吃冰棍,这话可正中我的下怀,我早已被热得不耐烦了,于是便跳起来提议:“让我来买吧!”她也笑盈盈地点了点头。我直朝小卖部奔去,一进门着实把我吓着了,人真是太多了!个个都摩肩接踵,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来这儿争抢着最后一点空气。我好容易挤了进去,从冰柜里拿出两根冰棍,给了老板娘十元钱,抓过找零就走,也没有清点。
走到半路上,我才慢悠悠的数着零钱。“咦,不对啊,怎么多出来了三元钱?”我盯着手里的钱直发愣,一拍脑袋,才记起了是之前的阿姨多找的。这时,我心中冒出了一个头顶犄角的小恶魔,对我说:“那是阿姨自己找给你的,又不是你强行要的,为什么要还回去?”想想也是,难道不是那个阿姨自己太粗心了吗?再说跑回去又是一段路,而且一想到店里人多拥挤不堪闷热的情景,我就打了退堂鼓。“这怎么行呢,这是别人的钱,想想你的父母是怎么教育你的,你这样做不是太没道德了吗?”突然,我的心中又出现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小天使,有些恼怒地瞪着我,听了它的话,那三元钱竟变得沉重起来。此时此刻,父母和老师失望的目光,小晨鄙视的目光,都一一浮现在我脑海中,耳畔又响起妈妈的教诲:诚信才是为人之本……
最终,我还是决定把钱还给阿姨。“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个诚实的孩子!”阿姨拿着我还给她的钱,脸上扬起了一抹明媚的微笑。那抹笑意,好似成了夏夜里最美的柔情,像深夜里恬静的弯月,像大雨之后悄然绽放的睡莲,煞是好看。
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我们青少年需要诚信,社会更需要诚信。但是,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社会却深陷在“诚信”的泥沼中无法自拔。“三鹿奶粉”、“地沟油”、“染色馒头”等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数不胜数,商家各种千奇百怪的欺诈方式,正把消费者们一步步引向痛苦的深渊,使得我们的社会好似被乌云笼罩一般可怖、可悲。诚信,或许在当今这个黑白颠倒的社会中不会让你走上那条幸运的功名利禄的大道,但请不要忘记,诚信,是撑起整个社会的地基,是最基本的道德良知!
诚信,是一种美德,一种修养,一种文明,是人们立身处事的根本。它就像一轮皎洁的明月,能够驱散欺诈的肮脏,让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纯净!
【篇五:法制,胜于雄辩】
在经济急剧增长,城市不断扩张的当下。曾经普照我中华道德之弘光正日趋弥散。从学术腐败到食品安全,从能不能扶摔倒的老人到环境质量日益低下,在道德约束每日锐减的今天,法律就更像是浊流里的一股清泉,是社会的正能量,它的作用更显得如此重要而不可替代。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要贯彻法律的实施,就应该认真学法。我们可以从互联网上及时了解或是从报纸、书籍上汲取法律知识。这是极为简便而又重要的途径。
在懂法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自觉遵守法律,并学会运用法律,不可越法行事。自古以来,从行军作战至国家治理都远离不开法律。英国革命领导者克伦威尔在内战爆发后,由于情况紧急,他自己出钱组织了一支骑兵军。为了严肃军纪,克伦威尔对军队约法三章:对侵犯和平居民、盗窃、酗酒者严惩不贷;哨兵执勤时偷懒睡觉要被枪毙,巡逻时酗酒要处以死刑,盗窃和抢劫者处死,抛弃武器这处死……正是由于严明的律法,1644年这只英勇善战的军队在马斯顿草原打败王军,是战局出现转折,赢得了“铁骑军”的称号。这不仅得益于克伦威尔的治军之道,更得益于法律的强大作用。
不仅在军队方面需要法律的约束,在食品方面也是如此。
古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但近年来,食品纷纷爆出含某种有害化学物质,使得中国食品安全成为近几年来最扰民心的的一件事,而规范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管理,制定相关法律在当今社会无非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我国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各部门的工作分配合理,做到管理、监察有条不紊,真正实现以民为本。同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创建一个“法制,胜于雄辩”的社会。
【篇六: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最近,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关于买“切糕”引起纠纷的新闻,大概意思是湖南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部分车辆、核桃仁糖果等,最后赔偿约16万元。
这件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网民的热烈议论,“切糕体”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走红,大家开始了对这件荒诞事的冷嘲热讽。其实买切糕这件事,在我的身上就真实地发生过,下面我就来讲讲我的故事。
2012年5月2日,五一小长假的第二天,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东西,在回家的途中,我见到一位新疆大叔推着一车五颜六色的切糕,看上去很是诱人。于是我上前问大叔怎么卖,大叔连说带比方地告诉我20元,我心想20元一斤,还算不贵,我跟大叔说买半斤。大叔切了一块儿,递给我说:“160元。”当时我一听这么多钱,一下子就懵了,我跟大叔理论说:“不是20元一斤吗?怎么这么多钱!我不要这么多。”大叔一下子就急了,冲我喊道:“我说的是20元一两,已经切了,不买不行!”正说着不知又从哪里来了五六个相同打扮的人,妈妈见势不妙赶紧付了160元钱。当时我特别气愤,建议妈妈报警,妈妈说算了,吃亏是福,就算花钱买了个教训吧!
上了中学后,在课堂上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了解了这些我才明白了其实上面我所遇到的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首先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他们对我威胁、欺诈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真后悔当时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味地忍气吞声只会让这些不法分子更加嚣张。
本来买卖切糕产生纠纷这件事并不复杂,可是最近我在网络上看到一些人,在借切糕这件事讽刺新疆人民和维吾尔族人民,这令我很诧异,明明卖切糕的是极少数的不法分子,这些人怎么能代表了所有的新疆同胞和维吾尔族同胞呢?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就有一位维吾尔族老师,接下来我想讲讲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故事。
两年前,我上小学六年级,因为学校离家很远,所以每次放学后都是急匆匆地往家赶,吃完饭马上回学校,分秒必争,否则会耽误了上课。可是越着急,我的自行车就越添乱,关键时刻链子断了。一摸兜里没钱,这可让我犯了难,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难道要我推着车子回家吗?那我下午必定要迟到了。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只修长的手搭在了我肩上,我回头一看正是教我们音乐的古老师。古老师是维族人,很爱美,可是听说我车链子坏了,古老师二话不说就帮我修,白皙的手上沾满了油,见修不好,古老师又帮我把车子抬到修理摊,付了10元钱才离开,后来我还钱给古老师,古老师说什么都不肯要。
讲上面这个故事,我想告诉大家我心目中的新疆人是什么样的,他们热情、大方、友善、平易近人,是我们汉族人的好兄弟、好姐妹。同时我国在《宪法》中也规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我们绝不应该以偏概全地歧视新疆同胞和维族同胞。
我们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篇七:法制故事征文】
法律,对我们来说看似很遥远;触犯法律,在我们看来更是遥不可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法律观念渐渐深入人心,对法律的认识也不再浅薄。然而,明明知法却仍在犯法的事情却仍在发生。
他,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父母的疼爱、呵护,有老师、同学们的关心、帮助。
9岁那年,父母都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天天只顾坐在麻将桌旁享受着他们所认为的快乐。一天,他满心欢喜的捧着满分试卷跑回家,想像着父母看到后高兴的表情,不禁乐开了花。到家后,看到的却又是正在筑长城的父母,听到的只是一句无所谓的“继续努力”。他仿佛是被世界抛弃了一般,没有人会去在意一个幼小孩子的内心。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他的一生发生了改变。他越发的感到了孤独无助,便开始了自暴自弃,整天游手好闲。
初中时,抽烟、打架、逃课、甚至敲诈小同学已经成为了他的专项,他说:“我要报复上天对我的不公平。”直到这时,父母才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恨铁不成钢的怒火全都发泄在了儿子身上,整日棍棒相加。但却因为父母的这一举动,把他再次推向了深渊。
偏僻的胡同里,闪出一把光亮的刀子,他把对生活的怨恨错误的施加在了别人身上,准确的说,是自己身上,他把那白花花的刀子刺向了别人,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在人群中堕落、堕落。
这是一件真实的案例,文中的“他”就是我隔壁张叔的孩子小明。他在易县职教中心门口,伙同他人抢劫同学钱财,最后锒铛入狱,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社会是复杂的,人是社会的人,必然会受社会的影响。如果他多一些法制意识和自觉品行,就又会是一个比较好的结局。如果有道德、法律的约束,他会理智地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如果没有这些约束,就会胡作非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只图当前不顾长远,殊不知自己将来付出的代价会有多么的大。
回到我们身边来反思自己,是否也有类似于小明的想法或行为呢?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追求上进,尽量避免犯错误,就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反之而言,经常犯错误并且不知错,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我们要懂得: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要在心灵深处种下憎恶违法犯罪的种子,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当然,这些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要自觉地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有这样一句话:“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只要我们加强修养,践行道德,从生活中每一件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违法犯罪就会离我们很遥远。
那么,作为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的我们,也应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犯罪的人的威胁。
拿起最有力的武器---法律。河流虽急,沿着河槽流;人虽众多,守着法律走。我们自觉依发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既能保护自己健康成长,又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稳定。正所谓,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社会离不开法律。所以,作为一名现代的初中生,就有责任也有义务知法、守法、用法。那种认为自己年龄小与违反犯罪无关,年龄小不受法律的约束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从现在做起,认清犯罪的危害,加强自我防范,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篇八:依法治国兴邦】
法治,一个被谈论千年的话题。从秦朝的商鞅变法到现如今的依法治国,展示了法治在治国安邦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我们青少年生长在法治的国度,感受着因法治而和谐的气氛,感悟着因法治而阐明的真谛,更应该身体力行,让那些杂乱的法治音符编排出一段美妙的音乐,为和谐伴奏。
纵观中国古代法治发展史,无论是文景之治、贞观之治,还是康乾之治这样的盛世,无一不是重法、守法的结果。法治经由千年的沉淀,推动着国家的发展,使得国家昌盛富强。最初的法治,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成文规范,法家所谓的法治,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和压迫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是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为基础的,在法家看来,趋利弊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必须赏罚分明。而如今的法治,是民主化的法治,体现着人民的意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将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用法。法治,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在治国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它的内涵,也由历史的沉淀,岁月的洗礼,变成时代的精髓。
经过岁月而凝结的法治像是一团圣火,经过无数次的传递,传到了我们的手中。我们只有高高举起这团圣火,让它尽情地燃烧。亚里士多德曾经说:“法律不应该被看做(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首先能做到的就是守法。无论古今,守法都能够使人受益匪浅,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曾经自刑,为自己的士兵们作榜样。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他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带头去破坏它,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宝剑,割下胡子,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较之前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因此无论一个人是否身居高位,都要守法。守法才能格更好地走向成功的方向。回归现实,无论是在课本上抑或是生活中,法律都陪伴着我们。对于法律,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见解。也许有人会说,守法就意味着没有了自由,想要自由就不能够受到法律的约束。鸟飞翔于空中,鱼游于水。但如果让鸟进入水中,让鱼离开水,世间的一切难以生存下去。殊不知,人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将在另一片区域的失去自由。学校就像是第二个家,但是这个家有别于三口之家。在这第二个家里,虽然没有的随心所欲的权利,而只有扮演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的权利,但是这样未尝没有益处。没有一种自由是不受限制的,我们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的权益也受到了维护,我们拥有了自由翱翔在学海中的机会。但是学校里还是存在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同学间的难免有矛盾和摩擦,当你感到委屈时,受到欺负时,一种选择是息事宁人,另一种则是以牙还牙,你会如何选择呢?前者你的怯懦姑息了同学的错误,后者你的冲动会让事情恶化,并且违反了学校的法规。只有做出正确的选择才能够解决问题。而正确的选择并不是在其中而选一,而是去寻求老师或者家长的帮助,寻找正确的途径。我们在任何时刻面对任何情况,都要冷静,铭记守法的重要原则。
走在充满法治气息的道路上,坚持要走的最后一步路就是用法。用法,是法治建设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如果每个人都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定能早日实现。让我们用遵纪守法来灌溉法治之花,让法治之花永驻心间。


《法制教育征文》
【篇一:法制教育】
“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应该遵守的。但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老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校园是必须的。
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而且从小就应该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应该友好团结,和睦相处。可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老师一旦查出来,不过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
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希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校园。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应该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
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篇二:法制教育】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毒品,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篇三:法制教育作文】
4月29日的下午,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他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应该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
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
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篇四:法制教育有感】
“法律”二字很常见,只要你做了一件违反法律的事,法律就会制裁你,以前我从来就不懂,但在一个下午我全明白了。
那天下午我们一窝蜂似得冲进阶梯教室听法律讲座,一开始我们根本听不进去,像个猴子似得东张西望,可到后来,我的心静下来仔细地听着,我们全神贯注地听着,沉醉其中。
下了课,我想了许多,那些作恶的坏人原本可以好好的读书,可为了一时的乐趣,造成了他不可弥补的错误,网络游戏把你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让你坐牢,你在牢里反悔了,为什么要这样做?生命比游戏更有价值吗?你值得吗?
也许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会让你沉浸其中,但我们要反抗他,不能被他诱惑,更不能着迷于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小学生更不能着迷,一但着迷,你的大好前途就没了,所以要拒绝网络游戏、偷窃等行为。
谢谢警察叔叔给我们上了一节珍贵的法律教育课。
这一节课不但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还告诉我们一个小学生的品德。
【篇五:法制教育】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今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作文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后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后老头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一定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己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起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己,就一定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一定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己,学好法制知识,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篇六: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篇七:远离青少年犯罪】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篇八:法制教育】
同学们,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篇九:法制伴我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2) [法律征文]法制征文

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3) [法律征文]法制征文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4) [法律征文]法制征文

四大法律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以上就是我为大准备的“大餐”了,希望大家喜欢。

(5) [法律征文]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篇一:法律在我心中】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篇二: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青少年,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字典上解释“法”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法”和我们的生活也息息相关,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而若是触犯了法律,永远也逃不出法网。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理想,放学回家后遭到母亲的打骂,晚上趁母亲熟睡时将母亲砍死。这名中学生为一时冲动犯下的罪恶而悔恨终生,公安人员将其逮捕,他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领导,知法犯法的现象也普遍存在。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赃款,行贿受贿,最终将自己推向万丈深渊,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所以,我们应从自己做起,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质,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篇三:法律在我心中作文】
“我们有个家,名字叫中国,兄弟姐妹都很多,景色也不错……”每当这首歌响起时,我便心绪澎湃,激动不已。
“中国”是无数中华人民骄傲的字眼,是无数海外同胞的自豪。如今您今非昔比。浩气长存,犹如东方巨龙,让别的国家对我们刮目相看。这是谁的功劳呢?是共产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步一步地踏上辉煌之路。
回顾党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旧中国沦为了半封建。半移民地社会。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在死亡线上。中国一批又一批的爱国志士和人民大众,不甘心国家的沦亡,前赴后继地奋起抗战,但都以失败告终。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了,在毛泽东同志正确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从此走上了充满希望的征程。无数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大众一起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实现了民族的独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揭开了中国复兴的新篇章。
多年来,我们的祖国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更加快了我们向发达的国家靠近的步伐,是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神七升空,2008年成功举办北京奥运。这一桩桩一件件惊人的成绩,怎能不让全世界龙的传人感到自豪呢?这是谁的功劳呢?是共产党,是党的正确领导。
党啊!您伟大的功绩将雕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将永远留在中国人民的心中。我们作为共产党的接班人,一定要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以优异的成绩,为您争光,为您添光彩!
【篇四: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这个词,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为什么说“熟悉”?因为生活处处皆有规则,其规则二字就是法;为什么又说“陌生”?因为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对于社会还尚未了解,而且现在的父母一心想让子女们专心“啃书本”,根本无暇顾及到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再此,我想对所有家长们说:“学习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孩子们将来走上社会,能更好的发展吗?我们迟早有一天是要接触社会,走上社会的,所以必然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
法律是什么?它是一根绳子,约束你的行为,让你同那些邪恶、落后、肮脏的思想彻底隔绝。时代在飞速前进,科技在不断发展,所以便造成了有些学生不务正业一放学就钻进网吧,几个小时不出来,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十分严重,老师叫叫不得,家长管也管不了,可让人伤透了脑筋,管教和劝导时“治标不治本“的,所以这时就要用到法律这一有效的武器了。首先,必须从网吧开始抓起,“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这一规定,已在全国得到有效实施。看来只有让人们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真正约束我们的行为,引领我们走上成功之路。
法律是无情的,可却又是有情的。只要你犯了罪,法律都会毫不留情给予你公正严厉的处罚。可法律也是法律却也是为了帮助善良的人们,伸张正义的啊!自从人类文明以来,就有了法律。法律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惩治犯罪,让我们看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他也是对于人们之间的纠纷最好的化解办法。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位姓张的女士,买了一种补品,正巧碰上厂家搞促销,另外送了一瓶蜂蜜作为赠品。后来张女士把这瓶蜂蜜送给了年过半百的父亲,结果父亲吃了过了期的蜂蜜,在医院里足足躺了半个多月。为此,张女士跑去找厂家讨说法,可厂家却说这只是赠品,所以他们概不负责。可张女士却不死心,找了个这方面的律师起诉这个补品厂,最后张女士胜诉,原因是因为《宪法》中规定:即使是赠品出现问题,厂家也要全权负责。瞧!法律是多么的有力量啊!
作为21世纪的新主人,我们应该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我们早一天走上社会,就得早一天接触法律,遵守法律,接触那些善恶美丑、是非黑白。法律就像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帮助我们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只有学会守法,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啊!
【篇五:法律在我心中】
一说起法律,我们可能会说:我们还是小学生,不懂得什么是法律;也可能会说:法律是大人的事,与我们小学生没关系;还可能会说:我们还小,如果我们真做了不好的事,那法律也管不住的,法律只能管大人。
难道我们真得不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想想看,我们小时候不听话时,妈妈常对我们说什么?“要听话,不然警察叔叔抓你?”再有,大人会常对我们说:不能做坏事;不能偷别人的东西;到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过十字路口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千万不能闯红灯;……其实,大人们交待我们的就是法,只过那时我们的脑海里,只认为它是不能做的事罢了。
再后来,当我们上学时,老师也告诉我们我们要遵守各种纪律,还会通过许多的例子来告诉我们如果不遵守纪律,会有怎样的结果。在老师的教育下,我们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会被警察抓起来,而且还会给别人带来伤害,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其实,老师给我们讲得这些也都是法律,也是在警告我们不能犯法.
还有啊呀,难道法律真得管不了我们吗?其实,法律已明确规定,10岁以下的儿童如果犯法,由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而10岁以上儿童就必须由法律制裁了。
可见,我们应该从小遵纪守法,按规矩做事.
我们现在是小学生,正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阶段,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得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新时代的合格小学生。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同学们,现在的时代,法律很重要,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法律驻在我们心中,让快乐健康永远陪伴在我们身边吧!
【篇六:法律在我心中】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篇七: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
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人只有遵纪守法,法律法规才会保护你。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篇八: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篇九: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6) [法律征文]法律伴我成长征文

【篇一:法律伴我成长】
从我们出生开始,我们便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一员,享受到应有的法律权利。正是有法律的保障,我们得到了关心、爱护,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到了入学年龄,因为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我们进入了学校。在这里有天真烂漫的同学和和蔼可亲的老师,以及散发着油墨香气的课本,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做人的道理在我们心中打下了永恒的烙印,知识的力量将陪伴我们一生。
在家中,父母长辈疼我爱我。给予我自由和发表意见的权利,从不因为我是未成年人便忽视我的存在,感受。我受到了我应有的尊重。
我感谢自己是这个社会,这个家庭的一员。
而我不知道的是,原来仍有许多儿童是没有得到他们的应有的权利的。
我曾看一篇令我十分吃惊的文章,贵州省毕节市,五名流浪儿童躲在了垃圾桶中,却因没有挨过寒冷而死去了。五条鲜活的生命啊!他们的权利呢?
原来,直到20世纪初,人们才开始认识到,儿童与成人一样,也应是有权力的。我陷入了沉思。
我们是人类未来的希望,我们就是明天。保障了儿童的权益,就是稳定了未来世界的发展。可为什么仍有儿童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呢?
我庆幸法律伴我成长,它给了我应有的,让我们更好地活下去。学到更多知识,在社会上立足,学会用法律这把剑帮助我们。
【篇二:法律伴我成长】
爸爸妈妈经常教育我:“孩子,你千万不要太善良、太老实。如果这样,你会被人欺负的。爸爸妈妈不能保护你一辈子,你有时就要凶一点、狠一点。”在目睹那件事之前,这一句话一直被我牢记在心里。
一天上午,天气晴朗,我和几个小伙伴在做游戏。忽然,驶来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我们的眼球都被它吸引过来了。只见,车子在路口转弯的时候,转小了,把路边田里的玉米秧压倒了好几米长。正在地里的伯伯看见了,便大声喊道:“这会不会开车啊?怎么开到我家田里来了。”这一喊,轿车司机才停下车来,他伸出头很不礼貌地说:“我怎么不会开车了,喊什么喊!”那伯伯一听,觉得这个人的素质太差,就不客气地说:“师傅,你下来看看,你开车压倒了多少玉米秧!你得赔!”轿车司机朝地里瞥了一眼:“不就是几颗玉米秧嘛,我以为多大个事儿呢。”伯伯听了火冒三丈:“这个人怎么说话呢?压坏了我家的这么多玉米秧还有理了?”哪知道,驾车司机更是拔高了嗓门说:“你算什么东西,跟我讲理,干你的活去吧!”吵闹声引来了田头的另外五六个村民。
轿车司机看情况不妙,想一走了事。这时,伯伯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车门,要求司机赔偿。轿车司机一挥拳头,把伯伯打了个踉跄。村民见势,连忙拨打了“110”,一起拦住了轿车。
十分钟过后,警察来了,调查了一下情况,然后对轿车司机说:“你这是什么素质,损坏了农民的庄稼不主动赔礼道歉,还动手打人,你这是违纪犯法的行为。你必须向这位老人道歉,并赔偿六百元现金。”轿车司机这回乖乖地听了警察的话,从口袋掏出了六百元,送到农民伯伯的手里,并郑重向伯伯赔礼道歉。
我亲眼目睹了这件事情,才发现爸爸妈妈教育我的那句话并不对!我们也不是靠凶、狠来保护自己,而是必须依靠法律保护自己。让法制护我们快乐成长!
【篇三: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同行,爱护自我,保护自我!
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制应该怎么去遵守,比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绿灯亮了,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篇四:法律伴我成长】
作为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并颁布了许多法律保护我们。正是由于这些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秩序井然,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切实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给我们带来的一切。
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法律保护我们的实例。13岁的小学生小风自创了一首歌词,参加当年的“全国少儿歌词征集活动”,这首歌词由于新颖富有感情而被评为特别奖。然而,小风并未收到获奖通知书。进过调查发现,是复评中被人做了手脚掉了包。小风知情后以侵犯自己著作权为由将他们告上了人民法院,经审理小风获胜,获得了1700元的经济赔偿。同时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获奖证书。小风用了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我们学习。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由于我们的社会经验不足却自我感觉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无法无天,没有学生样。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后无反应,待冷静后见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后悔不已。大家不要认为我在这危言耸听,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实例:
王敏是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是班干部。有一次考试,他考得特别好,爸爸奖励他10元钱。小王与同学商议怎样花这些钱时,有人提议去游戏厅,没想到就这么一次,小王就被游戏迷住了,学习时间越来越少,视力逐渐下降。父母给的零用钱不够,他竟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社会。一次他被超市收银员发现后,为了不被抓,居然用啤酒瓶砸向收银员头部,使之当场死亡。
因痴迷游戏而丧失人性,由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为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事情。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是为避免自己犯错误。这样,我们就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栋梁之才。
【篇五: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墙,一旦逾越,那就会令一个人和一个家庭悔恨一生。每一个国家都有法律,它能够让我们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让生活更加美好和谐。可是每当有灾祸降临,都是因为人们不了解法律,无视法律所造成的后果。现在社会上还有许多青少年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我九岁时,爸爸就让我接触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堂,微电视,我觉得这些一点也不逊色于其他的。
有一个视频让我至始至终还记忆犹新。某中学的林某同学与钟某发生了矛盾后斗殴,当晚8点钟,钟某纠集几位同学将林某打倒在地,之后,林某起身掏出了身上的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及其他人乱刺一番后,逃离案发现场。王某此后被送往医院,但遗憾的是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
酿成的悲剧已经无法挽回。生活中,一个小小的矛盾可以升级为一桩死亡惨案。冲动是魔鬼,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鲁莽与冲动不仅仅是给他人带来的毁灭,也是给自己,给自己的家庭所带来的破碎。
我们所需要的是安逸和平的生活,面对种种令自己恼怒不已的事,要学会平复自己的心境,以防矛盾升级,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在我们还未走上会道路之前就一定要把法律牢记在心,千万不要留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重视法律,让我们共同携手创造出一片美丽的蓝天。
【篇六: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是约束人类一切不好行为唯一的管束方式。所以,法律是尤为重要的。
家长偷看孩子日记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根据《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权》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那些家长偷看孩子日记,而孩子们极力反抗,却只遭来一顿呵斥:“你是我的孩子,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什么法律不法律的,我不懂!你别跟我胡扯!”相比之下,我的父母就好多了,他们不是那种不懂法律的人,他们从不偷看我的隐私,我提倡大家都要向他们学习。
前几天,我妈妈在微信上看到一个视频,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被自己的父母逼着环游世界环游表演一个节目:两只脚踩在两把竖着的菜刀上。这个小女孩本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却被父母非法的当做演员来表演。换一个角度来说,小女孩正值成长时期,需要汲取许多营养,却要被父母要求保持身材,不许多吃。这种现象是非常不人道的,我们应该阻止这种现象继续发生。
另外,在旧社会的人心中,重男轻女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有些恶毒的家长怀孕之后,通过b超发现孩子是个女孩,立刻就要打掉,把孩子扼杀在摇篮里。在一些边远的山区,农村,女孩子在家里是备受歧视的。一些父母认为:女孩子早晚要嫁人,能烧水做饭,生儿育女就行了,念不念书没关系。所以在所有失学儿童中,大多数是女童。
最后,我希望未来的21世纪,将会是一个美好的人间!
【篇七: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一词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词语,它从我出生起,就一直伴随着我的长大,可是,我们真的得到法律的保护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起到它的作用了吗?
抽屉里的日记本是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足迹,里面记录了点点滴滴,可是---你确定日记本没有被家长偷偷翻看过吗?我想一定的,我现在就来讲讲我的经历吧!我的日记本总是被我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每一个角都是平的,我原本以为我的爸妈怎么可能会随随便便地偷看呢!直到有一天,我习惯性地拿出来,却早已有了角翘起来的痕迹,我打开一看,发现它早已不再平整,“愤怒”、“伤心”、“难过”一齐交加在心头,我冲过去找爸爸妈妈,爸爸蛮不讲理地说:“我是你的爸爸,怎么就不能翻看你的日记本,大人就该这样!”我咬住嘴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时候作用去哪儿了?难道这不算犯法吗?上面口口声声说的规则难道就是为了做样子吗?因此,我提倡:家长必须遵守法则,不能侵犯儿童权利!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重男轻女!”女孩有什么比男孩差,难道女孩就没有生存的权利吗?我的邻居张阿姨结婚后怀上了个女孩,可她丈夫婆婆一致认为:女孩不要。我就很郁闷,因为女孩并不比男孩儿差到哪儿,撒切尔夫人、居里夫人、……又有多少男孩儿赶上女孩儿,我想,怕是还不如吧,是人就得有生存空间,有生存权利。
关注新闻的朋友就会知道这样的一则消息: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在他父亲强迫下,放弃了上学的机会,要把脚站在菜刀上,而且要巡回表演。一个本该健康长大的小姑娘,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小姑娘,难道就为了几个钱牺牲自己吗?家长的义务是保护、教育孩子,怎么把孩子当作赚钱的工具?我希望法律一定要为未成年人做主!
法律,我希望你一定要好好保护我们,让所有未成年人一起无忧无虑地长成参天大树。
【篇八:法律伴我成长】
无论是父母还是老师,都在引导我们做合法公民,做文明小学生。我们深深知道,不要触犯法律,它不讲情面,它没有退路,犯了法,就得伏法。而也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公民权利才得以保障。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真是杞人忧天,只要我们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校园,就频频有违法现象发生。比如:欺负弱小,索取同学钱财;对与自己作对的同学实施暴力行为;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前几天我在电视中就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刚满十四周岁的小亮伙同他人实施要钱行为时将被害人右眼至残,被害人也是在校学生,并且其随身携带的金钱数量并不大;小亮要钱的动机只是“肚子饿了”,目的是“要点钱,吃饭”。这一切,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实。而小亮等陷入犯罪的原因就是不懂法,法律知识处于盲点状态。尤其让人心惊的一组数据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老师和父母常常教导我们,要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可见遵纪是我们为人的基石。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松散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要从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起步,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为此,我要大声疾呼:愿我们每一名小学生都认真学好每一节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以及心理健康课,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起步,从理解父母、尊重师长做起,每天认认真真学习,实实在在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快快乐乐生活,知法懂法学法守法,做优秀小公民!
【篇九:法律伴我成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篇十:法律伴我成长】
中国是一个文明的法制社会,但是,在这个社会中,也有一些不合法的现象。
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在街头被父亲强迫站在两把锋刃朝上的菜刀上。我看了这则报道,震惊不已,连忙凑近电视,这才看清楚那个小女孩,她黑黑小小的,瘦的出奇,那一双脚上有无数裂缝,还有一层厚厚的老茧,令人心疼不已,而他的爸爸却吸着烟,坐在一旁收钱。这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当时就想问他:“这么小的孩子本应是长身体和学习的时候,你却让她减体重,到街头卖艺,就是为了赚钱,你良心过的去吗?”我们青少年有义务接受教育,也不允许受到虐待,这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人无视法律。
最近,我发现有人在偷看我的日记。于是,我想了个办法,当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假装睡着。果然,过了一会儿,有个人进来,先看了我一会儿,以为我睡着了,便走向课桌,我悄悄地睁开半只眼,看到这个人是妈妈!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吃早饭,看着妈妈的眼睛说:“妈妈,我知道,是您偷看我的日记。”妈妈一脸无所畏的笑:“你都是我生的,看一下日记不给呀!”我继续说:“但是,请您尊重我的隐私,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写道:禁止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妈妈依旧笑着说:“哟!和妈妈谈法啦!翅膀长硬了要飞啦!”我认真地看着她:“妈妈,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想告诉您,未成年人也有隐私,也有自己的小秘密、小天地。您不妨想一下,如果您的隐私被侵犯了,您会高兴吗?但这也有我的错,最近,我和您疏远了,以后,我会多向您谈心的,妈妈您同意吗?”妈妈沉默了一会,之后缓缓地说:“好,妈妈尊重你的意见。”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法律很重要,我们需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法律伴我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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